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
2011年06月30日 06:38:03 星期四 杭州日报 |
控制游览接待规模 改善区域内的交通 6月24日开始,杭州西湖,新增了一张“世界遗产”的名片,成为全人类的瑰宝。 西湖申遗成功,只是做了半篇文章,如何在文明共享与资源保护间找到平衡,在西湖笑迎天下客的同时,保证可持续发展,将是比申遗更艰难的一道考题。 为让西湖得到长期、充分的保护,《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的范围很广,除了自然山水、景观格局、西湖十景等题名景观、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史迹外,茶叶、香樟等西湖边各种特色植被,也在保护范围之内。 《条例》尤其还提到要保护“三面云山一面城”的空间环境。 今后,西湖东面城市建筑的规划控制,无论在高度、色彩还是体量上,都要确保与吴山、宝石山在天际轮廓线上的协调过渡,实现城市沿湖景观与自然山水的和谐。 “人流量控制”问题也被提及。 这个问题也是目前很多世界遗产遇到的难题。蜂拥而至的游客让遗产地不堪重负,日极限接待量为8万人次的故宫,最多一日游客达到了14.8万人次;小巧玲珑的苏州园林内游人如织;玉龙雪山因游人过多而导致雪线上移……“旅游超载”累坏了我们的“世界遗产”。 西湖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每到气候宜人的双休日或节假日,西湖边总是人山人海。 今后,杭州将严格按照保护与管理措施,对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环境容量进行合理控制,控制游览接待规模,合理调整和改善区域内的交通,严格控制进入遗产区内运营、行驶的船舶、机动车辆的总量。 遗产区内,绝不允许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直接排放;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西湖文化景观监测机构今后每天都会进行日常监测,形成监测报告。 哪怕是经过批准,在遗产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如果在施工前没有将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报给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备案,除必须补办手续外,还将被处以3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而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审议中,还提出要加大处罚力度:“3000元至5万元的惩处太宽容,违法成本太低,不能引起企业对防止污染和保护水土的足够重视。” |
作者:记者 王佳佳 编辑:郑海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