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央文明委就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发布公示通知,杭州入选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名单。同时,桐庐县县城、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皋城村、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凤凰村、富阳市永昌镇唐昌村被列入全国文明村镇候选名单;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上保社区、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第二中学、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被列入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名单包括9个省会、副省级城市:分别是杭州、长沙、广州、福州、长春、郑州、拉萨、银川和贵阳市;14个地级市及3个直辖市城区、1个县级市。
根据中央文明委颁布的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今年4月,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依据国家统计局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对各地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组织向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叉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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