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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民建界别(集体提案):政府要帮助微型企业度过脆弱成长期

2011-01-27 06:35    杭州网

微型企业,不是中小型企业。它更小,可能员工都不足10个人;在市场上,它也许只能提供一种产品,如果做汉堡,就不能做香肠;它的市场占有率很低,大企业能分到一个西瓜,也许它只能分到一粒西瓜籽。

但,并不能就此断定,微型企业永远都没机会分到一个西瓜。

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属于中小企业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群体,是企业群中的弱势群体,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很弱。但它也是构成整个社会肌体的细胞,在解决贫困和失业人员就业,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和推动经济生活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同时微型企业也是企业家和大企业的孵化器。

发展微型企业实际上就是在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但我国微型企业不易受到社会重视,微型企业发展容易被政策忽略,创业环境处于劣势,尤其银行开户很难、融资更难。为此建议:

1.政府应设立综合性的微型企业管理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或者在相关部门增设微型企业职能部门,对微型企业进行统一服务和管理。

2.创造良好创业环境,提供便捷服务。比如,允许微型企业在自有住宅经营,且免除房产税;银行机构应给微型企业开设账户,且不附加其他条件等。

3.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拓展融资渠道。比如,建立微型企业担保体系,设立微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通过多方筹集,为微型企业信贷提供担保。

4.建立微型企业技术支持平台,帮助微型企业先生存下来,继而能够发展壮大。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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