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翁钢粮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三信”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品质,依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为实现杭州“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