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12日向特首提交“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报告书”并公开发表。
报告书中指,选管会对2011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及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顺利举行,大致感到满意,强调选管会正全力筹备将于2012年9月9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并会继续坚守使命,确保香港的公开选举公正廉洁。
报告书中指,选管会、警方及廉政公署等在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投诉在处理投诉期结束时,共接获由公众人士提出的100宗投诉,大部分投诉关乎个人资料私隐(20宗)和选举广告(13宗)。
其中一宗投诉个案,是一名选委会候选人在未预先取得某个团体的同意下,在候选人简介的政治联系一栏引用了该团体的名称。在港府向有关的候选人了解事件后,该名候选人同意删除该项资料。为避免日后的选举再发生同样事件,选管会建议港府应在填写方格表须知提醒候选人,在候选人简介的政治联系一栏引用某个团体的名称前,必须取得其同意。
在特首选举中,选管会、警方和廉政公署共接获119宗投诉,其中14宗与传媒的报道有关,涉及“舞弊/贿赂/款待/施加不适当的影响/冒充他人/欺骗/胁迫手段”的投诉则有12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