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说明
(2012年8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陈建华
各位委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有7项。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审议《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自1999年颁布施行以来,对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条例于2004年作过部分修改,但仍难以适应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难以满足当前我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该条例存在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之处。在2011年法规清理中,市人大常委会虽就该条例修订工作作出安排,但尚未着手启动。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修订该条例十分必要。会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书面审议报告。主任会议建议,将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初审。
会议的第二、三、四项议程分别是,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上述3个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书面审查报告。本次会议将审议上述报告,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促进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会议的第五项议程是,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于2012年7月开展了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以进一步促进消防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我市消防工作水平。
会议的第六项议程是,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于2012年5月至8月开展了省、市和区、县 (市)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打造最佳食品安全城市。
会议的第七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报告。会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人事任免报告。主任会议同意将上述人事任免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上说明及议程草案,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