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2年8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孙 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201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为了执法检查能够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进行了前期调研,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有部分区公安分局和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大队负责人,部分派出所负责人和行政相对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并且赴西湖区、临安市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确定了执法检查的内容、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2012年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朱金坤、项勤、徐祖萼、徐苏宾和秘书长陈建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消防“一法一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分两组分别视察了江干区七堡社区、江干区艮山消防中队营区和萧山区湘湖新城•闻堰镇消安办、山河村,赴市公安消防局观摩了101米登高车、流动消防站和消防指挥中心的演示。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下面,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自200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一法一条例”,积极应对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社会面防范抗御火灾能力和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杜绝了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三项指标连续八年实现“零增长”,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杭州社会稳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强化政府主导,通过制定《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检查和综合考评等形式,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基层派出所及社区(村)警务站的基层消防工作“主力军”地位,全市建立了193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在165个派出所有1024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启动农村、城郊结合部、偏远地区的村、社区消防工作站建设,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加强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救能力,构筑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规划明显推进。我市两级人民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逐步解决“站点、资金、装备、队伍”等问题。我市各级财政对消防经费投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长,“十一五”期间,市本级财政消防经费投入达5.36亿元,其中消防营房建设投入1.96亿元,消防装备投入1.93亿元,消防给水投入0.04亿元,消防通讯投入0.25亿元,消防队伍建设投入1.18亿元。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以来,建成5个消防站,在建消防站3个、基地2个,预运营消防站2个,待迁消防站1个、立项消防站4个。加大“高、精、尖”专业消防装备投入力度,不断优化车辆、装备配备结构,购置了价值3643万元的先进消防器材装备,拥有各种消防车辆194辆,实现了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
(三)消防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了以现役消防队为主力、合同制队伍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和以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消防力量体系。目前,全市共有消防现役官兵1137人、合同制消防队员309人、消防文职人员261名;各地还建立了6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7个企业专职消防队,聘用了895名专(兼)职消防队员作为消防辅助力量,发展社会消防志愿者共计12万余人。同时,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整合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力量,全面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09年底,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及15个区(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部建成,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联动作战能力显著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大大提升。
(四)消防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我市以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为目标,按照“控大防小”工作方针,坚持“以打促防”思路,强化联动机制,打造有效抓手,突出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的效果,消防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推进部门行业治理,2011年,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对本系统开展消防检查4952次,联合消防部门检查124次。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时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开展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办、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等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强化监督整治的执行力,着力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形成持续有力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深入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2009年以来,全市办理消防审核验收6807个、备案抽查10542个,安全检查3868家、日常监督检查78922家次,办理消防行政处罚5089起,提升了消防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五)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样。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市制定下发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大力拓宽宣传渠道,由部门单一型转化为社会联动型,发挥政府消防宣传的主导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党委成员学习消防法”专题活动和“消防职责大讨论”,将消防法纳入党校学习教育、地方普法规划、政府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延展宣传内涵,由静态理论型转化为动态理念型,改进宣传范围,由浅显简单型转化为多元复杂型,创新内容、手段、形式和方法,实现了常态化消防宣传机制。依托杭州市公安消防特勤大队、“Do都城”少儿社会体验馆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等“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以及杭州市采荷第二小学等3所“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载体,组织开展全市网上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消防志愿者普法行动”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江干区的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等“六进”活动等,提高了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全面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强化消防培训工作,提高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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