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陈建华
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应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对该计划草案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书面审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该计划草案,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
会议的第二、三项议程分别是,听取并审议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有关名单(草案)。2014年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后,主任会议就大会各项筹备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大会筹备工作班子,提出了具体的筹备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11月中旬召开了大会筹备工作会议,对筹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之后,大会筹备组对各项筹备工作任务进行了跟踪检查和协调落实。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受主任会议委托,常委会副主任朱金坤将向本次会议作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程、日程和有关名单等草案,会后,将分别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选举、决定或推定。
会议的第四项议程是,讨论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常委会研究室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在征求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各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对该报告稿作了讨论修改,并报经市委原则同意。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如无大的修改意见,建议本次会议原则通过,提请即将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另外,也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一府两院”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会议的第五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稿)。会前,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初稿,在征求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各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稿),明确了常委会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目前,工作要点(稿)已经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并报经市委原则同意。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建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的第六项议程是,审议市人大法委关于2014年度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市人大法委会同市人大有关部门对2014年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该报告,会后,按有关规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做好公布工作。
会议的第七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最近,下城、西湖、萧山、余杭、临安、淳安等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了6名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确认这6名代表的补选符合法定程序。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说明,并表决通过该报告。
会议的第八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政府、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会前,市政府、市检察院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人事任免议案、报告,吴春莲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并作出相关决定。
以上说明及议程草案,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