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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志愿服务“很官方”是坏事情?
2014-03-04 11:51    杭州网

中国社区志愿服务面临转折点

作为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一部分,志愿服务的推进与发展也不可能脱离中国国情

一般认为,中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在80年代末成立于天津和平区新兴街道朝阳里。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数字,在21年后的今天,全中国的注册社区志愿者已超过2600万人。

中国的志愿服务其实从社区开端,志愿者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逐渐开始参与大型活动、救灾抗灾等。到今天,社区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与活跃于这些大型活动和救灾现场的志愿者不同,社区志愿者需要更为长期的行动和坚持,同时它也是整个社会志愿服务的基础。考察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历史,亦可以对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未来发展有所启发。

社区志愿服务的源起

1988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朝阳里居委会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无偿为孤老病残和特殊居民提供服务。第二年,这个小组正式更名为“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次年10月,民政部在杭州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新兴街道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的经验。会上同时提出,在全国推广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小组等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中国的社区志愿服务是与改革开放后社区、社区服务的产生与发展密切联系的。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苏式社会管理模式。城市居民都分散在不同单位中,由不同性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单位承担居民的福利与服务职责。街道及居委会附属于区级政府,一般作为上级政府的派驻机构,承担户籍登记、卫生保洁等简单管理职责以及对“社会闲散人员”等极少数群体的管理任务。

80年代初开始,改革给各类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带来巨大冲击,其表现有二。首先是企业福利功能的减弱,需要新的主体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福利职能;其次,大量城市居民脱离企业管理,居住地成为政府与他们联系的唯一纽带。

在这种情况下,1986年民政部首次提出“社区服务”。当时,这个概念主要用来区别国家提供的“政府服务”、“国家福利”,也就是“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的另一种说法。相关文件也提出“具有特殊意义的中国现阶段基层社区,即以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依托的社区,在城市一般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

后来,社区建设进一步被明确为,“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可以说,中国社区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同时承担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要求,以提供社会福利为主社区服务也就成为社区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社区服务三年发展规划(1989年至1991年)》,3年内要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街道各类福利、服务设施为主体,以居委会便民服务为基础的比较完整的福利服务体系。到1988年底,北京市各街道就建立敬老院、伤残儿童寄托所、精神病人工疗站、社区服务中心、家务劳动服务站等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超过2000个。

1995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成员固定从属于某一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服务体系。1998年,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更名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可以说从这时起,社区建设正式成为政府的一项职能工作。

但是,在此前长达30多年的历史时期中,社会资源都集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强势社会单位中,街道、居委会的力量很难在短期内承担起如此重任。因此,志愿服务就成为承担相应需求的载体,并得到鼓励。

同时,志愿服务与“学雷锋”等传统志愿服务结合,在当时人们思想较为单纯、利益诉求单一的情况下,得到迅速发展。

在1989年民政部杭州经验会后的不到10年间,全国各地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已超过540万人,拥有组织超过5.5万个。以天津和平区为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已达到5万多人。

一个例子是,当时很多工厂不再为工人提供浴池、理发服务,社会上的理发店价格又高,社区里的免费理发服务就很受群众欢迎。具有同样性质的还有“小饭桌”、“小板凳”等形式,其核心就是满足群众在经济转型期的服务、福利需求。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    编辑:郑海云    
编辑策划:郑海云 网页制作:乐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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