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得好,“不教而诛谓之虐。”意思是说,事先不教育,一犯错就加以惩戒,只会对人造成伤害。
最近,笕桥镇纪委在及时改正作风、促进工作提升上有个新做法——派发《提醒函》。
“各位委员,今天我们坐下来讨论一下关于某社区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纪律性问题,群众对此反映较强,看看是否要向该同志发送《提醒函》,以示教育提醒…….”
出现在笕桥镇会议室的这一幕,正是镇纪委班子成员讨论是否向某社区干部发送《提醒函》的议题。
“提醒函”制度,是笕桥镇纪委本着防范在前的工作理念,在辖区内首创的干部提醒工作制度,旨在从小问题管起,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辖内基层干部早打“预防针”,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但体现对基层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般来说,《提醒函》分三种,一般提醒函、督促提醒函和诫勉提醒函。它们的执行签发主要依据群众举报、明察暗访、日常督查等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镇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干部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发出,并形成书面记录,留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