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建立领导干部基础性资料,全面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汇总分析问题,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建立从谈话提醒、督促纠正到问责查处的一系列制度,根据问题的轻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避免小错铸成大错,小案酿成大案。
今年以来,市纪委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牢固树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截至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市共对58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信访谈话,纠正了苗头性问题6个,澄清问题48个,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早教育 早提醒
今年5月,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农村违规占地建房有蔓延趋势的情况,桐庐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并及时对10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教育,要求他们在承诺期限内带头拆除到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为进一步增强谈话提醒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在前几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等工作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涉及单位或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形的,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的”等三大类十种具体情形的党员干部,列为谈话提醒教育的对象。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他们开展谈话提醒教育。
为确保《意见》的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专门制定了谈话提醒教育工作流程。确定每月召开一次谈话提醒分析例会,由分管宣教工作的副书记召集,分管宣教、信访、检查、派驻机构等工作的常委以及巡视办主任和相关室厅主任参加,集体分析梳理谈话对象,分工落实谈话任务。
按照此意见,结合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市纪委已经启动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
早排摸 早查处
“干部个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信息来源渠道多,如果不有效掌握,就难以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监督工作。这就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系统掌握党员干部的基础信息资料,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合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彩华说。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市开发建立了案件信息系统,充分整合了纪委、组织、人事、信访、房产等部门资源,全面收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基础信息资料,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作风效能、购置不动产等重要情况的掌握,以便及时介入、有效干预。
为有效分析梳理涉及党员干部的重要信息,市纪委建立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重要案件线索情况的办理和报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线索排查会,重点分析排查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重要案件线索,确定由承办室厅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发现严重违纪线索或疑点信息的,及时核查直至立案处理。
今年上半年,群众举报反映余杭区黄湖镇副镇长蒋某亲属违规建房。初步排查发现,此事虽系蒋某母亲违规建房,但不排除蒋某存在违纪行为的可能。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蒋某在其母亲邢某建房过程中给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使其违规建房未能受到应有的监管。区纪委查明事实后,除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邢某行政处罚外,还对蒋某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早纠正 早解决
“市纪委领导找我谈话,及时指出了我的错误。这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应当以此为戒,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杭州市某局副局长李某在给市纪委的检查材料中写道。
今年4月,有群众反映李某借工作考察之名,即将带队赴外地游玩。经初核确认属实后,市纪委立即找来李某进行谈话教育,并责令该局取消此次出行,及时纠正了这起可能导致违纪的行为。
为更好地体现关心爱护干部,市纪委监察局还规定,党员干部经谈话提醒一段时间后,根据问题轻重程度和干部实际表现,主谈人还要视情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思想及工作状态。相关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材料,要及时存入谈话对象的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时作为参考和依据。同时,把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保障这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