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金财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洪航勇主持,副主任朱金坤、徐祖萼、郑荣胜、徐苏宾,秘书长陈建华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守好“阵地”、管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大局,保障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得到贯彻落实。要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责,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认真做好立法工作,进一步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要加强人大代表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代表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代表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