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从八项规定到纠正“四风”,“廉”,无疑是2013年的一个关键词,也是2014年群众最关注的话题。
在1月26日召开的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施彩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廉洁杭州建设,为我市努力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工作报告,明确了新一年杭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路径”。
其中,新动作新亮点不少,非常值得市民期待——
重大反腐案件将“一案双查”
在老百姓的日常印象里,抓党风廉政建设、打击腐败往往是纪委一家“唱主角”的事,但这个“旧印象”现在该打破了。
“落实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的意识。”全会报告对党委和纪委的反腐“责任田”,作了清晰的表述。
全会还明确,将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启动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这也意味着,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同时,这次全会还特别强调,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发现严肃违纪违法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
对改革创新允许试错
2014年,是改革年。年前,杭州已经出台了“改革十条”。今年,市纪委也将加强对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杭改十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昨天会上,还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将鼓励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大胆尝试、积极探索一切有利于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与公共利益无利害冲突的,都可以探索和实践。
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可经一定程序予以免责。若构成违纪的,也应区别对待,从取得良好政治、社会、法纪效果方面综合把握,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重点纠正官员收受礼金
近段时间,杭州启动“三还于民”专项行为,坚决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可谓大快民心。
这项工作仍将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将进入常态化。其中,重点是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
同时将坚决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占用下属或其他单位公车,以会议、培训、疗养等名义外出参观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支出签单挂账分批结算,以会议或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支出,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行为。
纪委全会明确,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
“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这样的现象在各地并不少见。今年,杭州反腐工作也将“聚焦”到这些腐败高发区——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钱权交易、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权力集中、工程密集、资金密集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有企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防渐杜微,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及时向本人和组织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