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4年修订)作如下说明:
一、总规修改背景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自2007年经国务院批复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实施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城市发展建设,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地发挥了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修改的必要性: 虽然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但在转型发展和新的宏观背景下,杭州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一是落实国家和省的战略要求,解决大江东、城西科创、之江三大省级产业平台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二是应对实施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副城、组团功能培育未达到预期,土地集约利用有待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彰显力度还需增强等;三是保障地铁、千岛湖配水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修改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我市于2012年完成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总体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2013年1月,杭州市政府报经省政府同意向国务院提请修改现行总规。国务院于2013年8月批复同意,省政府于2013年12月批转了国务院的批复意见。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杭州总规修改的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总规修改工作:一是围绕人口、经济社会、空间与生态环境、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关键问题深入开展研究论证;二是与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密切配合,沟通和协商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市政府关于多规融合的要求,与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了专题对接,与国土局共同梳理了杭州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情况;三是开展了多轮专家咨询论证,并吸纳了上海、宁波等正在开展总规修改或修编城市的经验;四是广泛听取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多次向人大、政协专委会汇报方案,于6月13日至7月12日开展规划草案公示,并根据大家的意见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修改的主要任务
杭州总规修改坚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实现美丽中国建设样本的目标,坚持构建多规融合的规划体制和机制,坚持近远结合、着眼期内的工作要求。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结合杭州转型发展和功能提升的实际需要,围绕五个重点任务开展总规修改。
(一)围绕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杭州城市发展目标定位。把“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和“一基地四中心”的发展要求落实到杭州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中,提升城市功能,加强区域合作,增强杭州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杭州转型发展。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提升交通枢纽功能。加强杭州与长三角内各中心城市快速交通通道的预留和控制,做好高铁、民航和高速公路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增强杭州的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加强协作、对接功能,与周边城市互利共赢发展。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主动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围绕保护钱塘江水源、改善水质和区域大气联防联治,推进环境共保,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二)围绕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空间开发管制和规模调控。划定增长边界,锁定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减半的目标倒逼城乡用地结构优化,实现建设用地提质增效,为建设用地零增长奠定基础。实施空间管制,将生态带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纳入总规,严格控制杭州生态保育空间,划定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保护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城乡用地管理,将六组团、乡镇地区和之江度假区一并纳入规划。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引导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有序转化,适度控制城市人口增长规模。
(三)围绕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要素合理集聚。促进市域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构筑网络化大都市。提升主城功能,健全副城与组团功能,加快实施杭钢等企业的搬迁,优化市区空间布局。建构多层次的中心体系,带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城市经济活力。以城镇化的大市场为依托,加强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分类指导。
(四)围绕增强城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树立“公交都市”发展理念,实施TOD开发模式。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围绕“五水共治”,构建健康循环的水系统,实现多水源供水格局。以治气、治水、垃圾处置为突破口,加强环境设施的建设,提升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围绕增强城市魅力,加强历史文化遗存和特色景观风貌保护。强化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杭州段)、临安城遗址、良渚遗址保护,明确保护要求,加强乡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机制。传承地域自然文化,依托三江两岸、运河、西湖、千岛湖、青山湖等景观廊道、景观水体及山水脉络,构建显山露水、彰显特色的城市景观格局。以文化为引领,提升景观内涵。增强城市景观特征与风貌特色,强调对城市景观的精细化管控。
围绕上述5方面的重点任务,修改方案在不改变规划期限和总体框架的前提下,对城市发展目标、空间管制、城市发展规模、区域城乡空间布局、城市空间结构、中心体系及公共服务、综合交通体系、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绿地系统、景观系统等11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改完善。
规划修改草案于5月15日经市规委会审议,8月15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们按照审议意见和各界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4年修订)送审稿,现提请市人大审议。
以上说明及规划修订案,请予审议。
附件:1.总规修改主要内容
2.总规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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