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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项目介绍
2014-08-22 14:28    杭州网

    【实施背景】

    杭州市现有农贸市场283家。过去我市农贸市场普遍场地规模偏小、建设起点不高、初建投入较低、基础设施不足、管理方式落后,“脏、乱、差”现象普遍,市民要求改变农贸市场现状的呼声很高。为此,我市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市农贸市场呈现场容场貌整洁明亮,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消费购物便捷舒适,环境档次明显提升,整体形象大为改观。

    “三分改造、七分管理”,硬件改造是基础,软件提升是关键。针对农贸市场硬件环境升级后,原有的监管摸式、手段、效率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贸市场管理难、维权难的问题在农贸市场硬件提升后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的问题,我局推出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基本做法】

    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为导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网络平台,以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进行量化评价,将农贸市场和经营者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具体做法为六个一。

    ——明确一个目的

    开展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目的是形成对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经营管理行为的过程控制,寻求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自律与行政监管部门他律的结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效能和社会监督水平,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依托一个基础

    以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经营户经营行为信息、准入商品信息、荣誉及不良行为的相关信息,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等信息来源为基础

    ——开发一个软件

    《杭州市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是市场信用建设的基础性技术支撑平台,是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核心。系统软件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市场举办者管理、市场经营者经营管理、经营信用管理、市场信用信息发布展示平台等。

    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市场举办者的信用评价,评价项目分为基本项、一般项、提高项。二是对场内经营者的信用评价。设立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自设指标三大类评分指标。实行农贸市场和经营者两个层面信用资产的累积加分和流失减分。

    ——制定一套规范

    经认真调研和反复论证制定了《杭州市农贸市场经营者信用评价评分标准》和《杭州市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对经营者的具体经营行为确定了信用评价的分值,重点加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自律行为和舆论监督方面的信用量化评价力度,同时明确并规范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打造一个平台

    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软件的最大特点是在网上建立了我市农贸市场信用监管网络平台,使用我局服务器通过互联网实现市区农贸市场实时在线互联。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可在办公室上内网查看各市场管理数据,了解管理动态,实施远程监控。该系统还与我局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和关联,形成信息标准一致、信息内容综合、信息交流畅通、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了市场监管信息网络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现代化。

    ——实行一项措施

    通过对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农贸市场和经营者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其中经营者信用等级A类又分为AAA级、AA级和A级。AAA级表示信用优良,AA级表示信用良好,A级表示信用稳定;B级表示信用被动;C级表示信用低下;D级表示信用丧失。各市场和经营户的年度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系统信息公示窗口对社会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市场举办者和市场经营户开展信用教育、实施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的依据,也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监管类别进行日常检查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信用评价为D级的市场和经营者,市场举办者将丧失举办资格,经营者将被清退出场。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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