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2011年04月——2013年12月 项目类型:原创性创新 项目类别:社会治理 申报方式:单独申报 项目背景和动因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决定和市政府以民生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方针,市中院以畅通诉求表达、建立心理干预、完善矛盾调处、健全群众权益保障为目标,创新纠纷化解机制。 医疗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近四年杭州发生医疗纠纷近六千起,上升明显,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件,如温岭事件、南平事件。专业性强、矛盾尖锐,成因复杂,使医疗纠纷审判面临“矛盾激、鉴定繁、裁判难”的困境,现有单向、封闭的非诉化解模式,难以有效应对。市法院主动应对、率先探索、大胆创新,立足审判,延伸社会管理职能,司法先导、多方合力,着力构建“以舆论为先导、以沟通为基石、以协助为主线”的杭州特色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项目实施情况 一、 准确定位、制定纲领、逐步实施推广 出台《关于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五个兼顾”为定位,以“主动应对、率先探索、大胆创新”为纲领,以“以调促和、以判止争、优化资源利用”为思路,立足司法审判、延伸社会管理,并制订实施细则,在两级法院分批、分类逐步推广。 二、 立足审判、自我提升、破解审判困境 以司法公开、舆论宣传、舆情应对为举措,破解“矛盾激”;以规范鉴定、出台细则、及时沟通为方案,破解“鉴定繁”;以专业审判、业务指导、专题调研为思路,破解“裁判难”;并鼓励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形成城乡特色各异的“上城经验”(诉调对接中心制度)和“建德经验”(委托调解制度),共同组成医疗纠纷化解的“杭州经验”。 三、 延伸管理、多方协调、落实保障机制 市中院主导构建“以舆论为先导、以沟通为基石、以协作为主线”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联合下文、共同研讨、相互通报、业务指导等形式,切实搭建法院、卫生局、司法局以及医学会、医调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平台,并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高效、妥善处置,实现医疗纠纷化解从“杭州经验”到“杭州模式”的转变。 主要创新点(创优点、突破点) 一、主动应对,理念创新 1.变被动司法为主动司法。 2.变个案处置为共性引导。 3.变简单划一为因地试点。 4.变单方作战为多方协作。 5.变零散举措为长效机制。 二、率先探索,机制创新 1.探索形成“三破解一试点”的“杭州经验”。 2.探索实现从“杭州经验”到“杭州模式”的跨越。 三、大胆推行,举措创新 1.以诉前引导为指针,编发“蓝宝书”。 2.以媒体宣传为平台,推行以案说法。 3.以资源共享为依托,选聘特邀调解员。 4.以便民高效为目标,实现诉调对接。 5.以新民诉法为契机,规范鉴定人出庭。 6.以结构优化为基础,组建专业合议庭。 7.以文件制度为保障,督促机制推广。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1、该项目的实施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阻力? 该项目实施主要解决了医疗纠纷化解中,司法审判面临的“矛盾激、鉴定繁、裁判难”困境以及法院、卫生局、司法局、医学会、医调会既有的单向、封闭式的医疗纠纷化解模式所带来的重复化解、增加当事人抵触情绪等纠纷化解不力的问题,畅通了诉求表达途径,建立了纠纷引导模式,健全了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最终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高效的、完善的医疗纠纷综合性应对体系,并加以制度保障以督促持续推行和不断完善。 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一是法院自身工作难。法院审判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尚未有效缓解,而以法院为主导的建立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的创新项目涵盖多项新举措,且突破较大,相应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试点推广难; 二是跨部门、跨行业协调难。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涉及法院、卫生局、司法局以及医调会、医学会等多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基于既有的工作模式和职能局限性,运行实施难; 三是社会认可难。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与公众需求间的巨大落差,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与患者医学知识的匮乏间的较大冲突,导致医患间矛盾积聚,极端事件不断涌现,纠纷化解繁,群众接受难。 *2、该项目在全国或全省相关领域内的创新创优程度如何? 全国范围内首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的“杭州经验”,并实现从“杭州经验”到“杭州模式”的跨越,首创城乡试点模式、印发《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手册》、在省、市报纸上推广“以案说法”。相关兄弟法院先后向我院交流取经。 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专业合议庭制度,医疗纠纷特邀调解员制度,市法院、卫生局、市司法局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制度、培训制度等。 *3、哪些群体从该项目中受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立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使得以下群体从中获益: 1.医患双方:通过诉前引导和法制宣传,引导医患双方合理诉求;通过畅通路径和拓宽渠道,引导医患双方合法诉求;通过加强沟通和部门合作,保障医患矛盾高效化解;通过审判改革和制度创新,实现医患双方服判息诉。上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自2013年4月成立至9月,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64件,诉前调解、撤诉率占总收案的53%;2013年10月,杭州中院与市卫生局共同编纂《医疗风险警示录》,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社会公众:通过化解医患矛盾,规范诊疗秩序,促进良好就医、从医环境建设,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指数;通过建立高效、完善的医疗纠纷综合性应对体系,有效防控因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恶性极端事件,促进社会和谐。仅2013年7月,杭州中院为省、市医疗机构授课7次,受益面达千余人;2013年度,杭州两级法院共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活动近30余次。 3.政府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资源整合和加强沟通、合作,优化资源配比和提高资源使用能效;通过市法院的法律指导,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增进医患双方对纠纷化解的认可度。杭州市医调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设立了由25名法律专家、129名医学专家组成的咨询专业人才库,共受理调解案件1128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3.9%,调解成功赔偿4515万元。 4.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自身审判质量,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和相互合作,实现医疗纠纷案件的有效化解和及时对接。自“建德经验”推行以来,当地90%以上的医疗纠纷在医调会成功调解,建德法院2012年仅受理5件,2013年(截至11月)仅受理2件,真正实现了医疗纠纷化解的“零成本、零时差”;自“上城经验”推行以来,上城法院2013年医疗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由原先的数百天下降为仅21.68天,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全市基层法院近四年的医疗纠纷调解、撤诉率高达61.33%,明显高于其他纠纷。 多家中央级网络媒体和全国、省、市多家报纸媒体对杭州法院建立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举措进行了专题报道,对该项目的创新性、成效性和推广价值予以了高度肯定。省、市两级领导也多次批示肯定和推广该项目。 4、可否对该项目的投入与产出情况作一具体分析? 该项目因投入费用较少,故未设专门经费,在日常办案办公经费中开支。现该创新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创新项目成果充分显现。 对创新创优工作,杭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司法创新创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我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和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政治部、民一庭、办公室、行装处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并下设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实施小组。该小组由担负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民一庭庭长具体负责,组织召集5名具有丰富医疗纠纷案件审判、调解工作的审判人员参与具体工作,确保人员与组织到位。 该项目从政治效益而言,促进医患和谐、保障社会安定;从经济效益而言,提升社会资源能效、降低纠纷化解成本;从社会效益而言,建立医疗纠纷综合应对体系、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指数;从管理效益而言,实现法院司法新理念、探索社会管理新机制。 5、如该项目是持续运行的,请说明持续运行的保障措施: 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杭州地区医疗纠纷化解的综合性应对体系,是持续运行并不断完善的,由市中院、市卫生局和市司法局三方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制度为保障,市中院民一庭、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作为职能部门,督促推广实施,共同承诺、相互监督。并已获得市政府专项关注。 6、该项目完成后在全国或全省推广和受表彰的情况: 1.人民法院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十余家中央级媒体以及相关省市媒体相继对杭州法院开展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专题报道,肯定杭州中院率先破解医患纠纷“三难”。 2.(2011)浙杭民终字第1868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专业合议庭审理),获评201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优秀庭审”。 3.建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卫勤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4.《对当前医患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分析》、《合社会之力 和医患之谐——杭州地区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分别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9、56期。 5.在2013年1月7日召开的浙江高院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新闻发布会上,杭州中院向中青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新闻媒体介绍化解医疗纠纷的“杭州经验”。 6.杭州中院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课题获评2013年浙江省法院二十佳司法建议。 7.在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杭州市卫生局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题作了先进典型报告,介绍并肯定杭州中院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8.杭州中院民一庭、上城法院民一庭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2013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9.杭州中院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课题报告收录于杭州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杭州蓝皮书—2013年度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