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那么,在不动产登记政策落地之后,房地产税会不会迅速跟进,特别是在今年两会上,能否取得立法上的突破,也就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3日透露,经过了上海、重庆等地试点后,目前由全国人大牵头、财政部配合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研究过程中,立法程序一定会充分听取和反映民意。
“我们是非常审慎的,人民群众的要求、大家的关注一定会在其中得到反映。”朱光耀说,房产税的出台目前尚无明确时间表。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3日说,房产税推出的前提是加快立法,2015年至2016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最迟在2017年两会之前能够完成立法,之后才能进入实施程序。
贾康表示,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之后,还要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会有激烈的争论。贾康认为,我国的房产税方案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要有一定的豁免范围,如第一套房或人均一定面积以下。
贾康认为,推进房产税的操作路线较为多样,但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时间,外界需保持耐心,因为在内部讨论中,还存在不同意见。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是继续推行房产税试点,还是先在立法层面做出安排,然后再讨论房产税试点扩围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2日说,应该适时推出房产税,至少在一部分地区应该先推出,比如房地产有上涨空间的地区,意义在于给地方政府比较稳定的、可以和百姓形成良性互动的税种,交给最基层的政府使用,直接用于业主住房大环境的改善,诸如治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环境治理。“把房产税看成是一个大物业费的概念,维护小区外面的物业环境,是良税而不是恶税。”
李稻葵认为,依赖房产税来调控房价只能是杯水车薪,望洋兴叹。至于房产税如何收,李稻葵的观点是税率要低,应低于1%,而且人人都要交,而不是一部分人交。纳税人要对税收使用者问责。 据新华社、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