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反家庭暴力立法写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引发热议,不少女性代表为此“点赞”,并希望能加快反家暴立法。
过去,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中国一些女性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为了家庭完整往往选择隐忍。还有不少人认为家里发生的事就是私事,甚至发展到“宁可拿刀当武器、不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基层从事调解工作已经十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杨慧芝认为,家暴事件在农村比较普遍,有些夫妻往往缺少互相尊重、男女平等的观念,特别是妇女在遭到家庭暴力后,常常忍气吞声或者以暴抗暴。
“我每年都会调解类似这样的事情,大部分是男的打女的,有时候根本没办法调解”,杨慧芝说,反家暴立法越快越好,有了这样的法律,妇女就有了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可以更好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来自江西赣县的“80后”全国人大代表明经华表示,在家暴过程中,受伤害的群体主要是妇女、儿童,他们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反家暴立法可以保障妇女儿童的权利,对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有推动作用。
“妇女自己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自立自强”,曾是下岗工人、如今已是江西萍乡市一家酒店总经理的全国人大代表侯玉雯认为,“不能让家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家暴是不能原谅的。”
“反家暴立法,可以给弱势的女性同胞多一个维权的渠道,让家暴中的女性不再是弱者,有法律可循。有了这个法律,最起码施暴者在实施家暴前会有所顾虑,而一旦实施家暴了,法律也会对施暴者进行一定的惩戒。”侯玉雯说。
和侯玉雯的观点类似,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联副主席龙红也认为,一旦有了反家暴的法律,肯定能对家暴起到遏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