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中午12时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共收到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22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副组长郭振华向记者介绍,目前,正在抓紧对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按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根据初步统计,所有议案中,立法方面的议案有511件,监督方面的议案有8件,还有一些涉及决定事项的议案。数量最多的三类是行政法类、经济法类、民法商法类,分别是190件、104件、64件。
从内容来看,主要围绕民主政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和“三农”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公共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的有效实施等多个方面。
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468件。“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数量有所增加,议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初步统计,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91件,占议案总数的74.9%。在提出的法律案中,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的有210件,占法律案总数的41.18%。”郭振华说。
据郭振华介绍,今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费,首次采用了代表议案工作的信息化处理。从代表提出议案,到议案组接收议案、处理议案,全程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从实践来看,效果很不错,省去了很多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大量纸张的消耗,体现了节俭办会的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