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触摸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第一个百年目标”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京举行,为未来五年中国的发展之路谋篇布局。
就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布局之际,围绕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我省连续出台《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打出干部“上”、“下”、“管”的组合拳,从严从实推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改革发展事业,关键在党,关键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有优良的工作作风。”今年以来,省委陆续出台干部工作有关文件,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2条要求,强调以选拔“狮子型”干部为重点配强好班长,以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建设好班子,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重点培养好梯队,并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我们看到,全省各级党委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始终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摆在突出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到强化巡视监督……以问题为导向,一系列重拳出击,在全省上下形成正风肃纪、振奋精神的效应。
不可否认,“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能上不能下”仍是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少数干部暮气沉沉、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有的以纪律严、规矩多为借口懈怠懒政,有的“怕出错、少干事”,有的顾虑“改革有风险,生怕被问责”。如此精神状态,不仅影响个人成长,也破坏从政环境,甚至贻误事业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仔细审视我省出台的这些新规,无不着眼于培养选拔对党负责、群众欢迎,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好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干部“下”的渠道、情形,对不宜担任现职干部动真碰硬采取调整措施,以此激发干事创业活力;针对少数干部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问题,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切实推动干部敢担当、打胜仗。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干部队伍中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问题。刚刚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出“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两手硬”的强烈信号。此次我省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正是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树立起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狮子型”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老黄牛式”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太平官”。
干事创业,需要一股子劲。为官不为者“下”、德才兼备者“上”,旨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端正干部的权力观,焕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如何发挥好“能下”的杠杆作用,撬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需要各地各部门严格贯彻和执行好各项规定,划出纪律底线、形成制度约束,营造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干事创业氛围。
这些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对价值观、权力观、是非观来一次正本清源,把廉政观念、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树立起来。一系列新规将强化“从严”的制度思维和刚性标尺,让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者切身体会到“为官不易”,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从政常态。
站在两个“五年规划”的交汇点上,我们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前方需要爬坡过坎,也要勇闯激流险滩。如何开辟一番新天地,考验着每一位干部的主动性、创造力,冲在前头干、带着群众闯。放眼全省,改革攻坚、产业转型、“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任务繁重,既是一块块难啃的“硬骨头”,也是党员干部建功立业的大舞台、发挥聪明才智的主战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务实进取、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以好的作风和足的劲头,干出浙江发展的新气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