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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法治建设为“十三五”规划保驾护航

2015-11-02 10:28    杭州网

    专家学者在光明日报与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第二届“法治中国论坛”强调

应以法治建设为“十三五”规划保驾护航

    11月1日上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后的第3天,由光明日报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明政智库”承办的第二届“法治中国——‘十三五’规划与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建设”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法学界、经济学界、司法部门和新闻界的专家学者及各界代表200余人参加论坛。

    光明日报总编辑何东平、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在致辞中强调,“十三五”规划与经济、社会等领域各项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法治是“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须要实现的目标;同时,法治将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期间发挥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顾问贾康,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韩保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著名专家学者先后发表演讲。他们围绕“十三五”期间该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以及怎样把关于公平正义的不同认知、诉求尽可能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治的方式、途径和程序实现公平正义等议题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与会专家指出,“十三五”规划的未来五年,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时期,法学界、法律界期盼着通过“十三五”规划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全面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十三五”时期应当将关系到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使其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要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至关重要。专家建议,“十三五”期间应该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作总结,光明日报副总编辑沈卫星主持论坛。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彭景晖    编辑:见习编辑 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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