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鼓励在工业用地上建创新型工业项目 审批少了政策更优惠 发布时间:2015-09-15 星期二 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今年9月初,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先进浙江制造升级的大背景下,要求各方面的改革配套,发挥浙江传统上的政策灵活优势,多方配合,积极落地。通过“小政策”的积少成多,推动社会经济的“大变革”。 经过半年时间的酝酿,《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9月22日实施。 今后,无论是规划新建产业园还是企业自身转型升级,都将获得多项政策利好。 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都不设强制性指标 目前,杭州现有的产业园区包括5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4个省级开发区。全市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1437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约为35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190平方公里。 在此之前,由于工业用地规划性质的特性,企业厂房若是进行改扩建,增加工业配套设施,尤其是现状工业用地,远期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受到很多限制。 此次《若干规定》明确,对控规编制中的建筑密度一般不作限制,建筑限高、绿地率不作为强制性指标,属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工业用地,容积率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 创新提出设立产业发展单元 鼓励建设邻里中心 以往吃饭难、休憩难、服务难都是困扰企业园区、工业区的难题,员工下班后没有园区级的食堂,小型企业员工只能东一顿、西一顿。休憩时,找个地方坐一坐,喝杯咖啡,吃个甜点也要走上好远,找个便利超市也不甚方便。此次《若干规定》特别创新提出了设立产业发展单元的新思路。 《若干规定》提出,产业发展单元将位于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用地面积不应小于20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公顷。 “像以往传统企业想改造厂房,规定很受限制,工业用地内仅有7%的建筑面积用于配套辅助设施,”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规定鼓励邻里中心建设,为周边工业生产提供配套服务,比如食堂、超市、咖啡厅、银行网点、快递物流点等,更具有人性化服务。 随着《若干规定》的出台,能让产业园区更好地筑巢引凤,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大的空间,通过更灵活的机制来让企业做好配套服务,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也就是说,原来做传统工业的企业,现在打算腾龙换鸟,把传统工业提升为创新性工业,通过这一新政,就能让企业更高效地二次开发。 比如,在拱墅科技工业功能区康桥园区的嘉瑞轻纺地块,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差、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处于倒闭状态。之后,引进新公司来打造科创园,具备了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功能,综合效益明显。 《若干规定》还将推动特色小镇的发展。比如萧山机器人小镇,它以技改和研发为主要动力,灵活的空间利用模式、邻里中心的综合保障功能,都能极大的激发企业的创新机能。 简化创新型项目的审批手续 设定无需规划许可范围 《若干规定》的实施,另一大好处就是简化了审批手续,甚至无需规划许可。 比如,《若干规定》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既有规划指标出让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创新型工业项目的,可直接申请出让前规划条件。 另外,如果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低效利用自有存量用地,经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可直接用于创新型工业项目建设,并简化程序办理。 在产业发展单元内,若企业进行“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原有厂房翻新等不会新增建设用地的投资项目建设时,可由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核准,无需规划许可。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所有的规划许可都要经过市规划局审批,《若干规定》实施后,产业发展单元内的有些项目就可以极大的缩减审批程序。“企业借助‘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个东风,如何着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们拭目以待。” 延伸阅读 点击下载文件: 《杭州市推进“空间换地”实施“亩产倍增”规划管理意见》 、 《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李媛 通讯员 陈曦 编辑:李建刚 [上一篇] 杭州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实施导则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