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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投诉维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两个国家级中心正式授牌杭州 发布时间:2016-09-28 星期三 杭州网 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两个中心落户杭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与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杭州市市长张鸿铭共同揭开这两块沉甸甸、金灿灿的牌子。张鸿铭市长直言“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杭州将高标准建设“两中心”,在全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中发挥好引领作用。 “两中心”将承担起维权和商品质量监管重要职能 杭州作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聚集了淘宝、天猫等多个大型交易平台,网络零售总额占全国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此次,“两中心”落户杭州,既是对杭州电子商务发展的极大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更多期许。 据悉,去年3月随着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工商总局就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含金量较大的支持建设12315电子商务举报投诉处理杭州指挥中心就在其中,之后又扩展至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简称“两中心”。“两中心”业务上接受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指导,由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杭州)“两个中心”的建设,体现了总局创新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和对杭州电子商务发展的关心支持。 建成后的“两中心”主要将承担起五项职能 NO1.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工作,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NO2.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执法协作,探索建立在线电子商务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机制; NO3.组织开展网络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网络商品质量监测等任务; NO4.组织电子商务消费维权、网络商品质量情况数据采集,开展分析应用,为全国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 NO5.开展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促进消费者提高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 “‘两中心’依托维权网络系统,将更加快速有效地处理大量的网络消费纠纷,通过跨境消费维权探索和建立在线调解机制,解决跨境、跨区消费纠纷,有力地查处网络消费侵权行为,精准打击网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政企互动,推动大型电商平台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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