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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生态补偿,先行先试的江苏探索 发布时间:2017-02-13 22:43:39 星期一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7日正式公布,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必须全面划定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 “中央《意见》吸收了江苏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介绍,早在2013年,江苏便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并配套制定《生态红线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中央《意见》制定过程中,江苏也全程参与。 全省超两成面积被划线保护 对生态空间划出红线加以保护在江苏早有探索。2004年江苏即展开相关研究及试点工作;2009年2月,江苏省环保厅公布《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并正式执行。按照这一规划,全省共划分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确定的“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精神,江苏决定优化调整重要生态功能区,科学划定生态红线。 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划出生态红线:确定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5类、779块生态红线区域,红线区域陆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23%。通过科学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的要求。去年,我省又将红线保护面积进一步增加1800平方公里。 为确保“红线”成“实线”,江苏又补充制定《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实现“三个落地”。“责任落地,明确属地政府责任及部门分工;措施落地,市县政府落实确界立标、执法监管、生态修复要求;考核落地,制定考核细则,明确23项量化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直接挂钩。”秦亚东说。《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也随之出炉。补偿坚持三个导向:谁保护的重要,谁受益多;谁保护的面广,谁受益多;谁保护的绩优,谁受益多。 生态补偿探索源自苏州 生态补偿,作为与严格监管相配套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此次也被国家制度吸纳。而苏州,是全国最早试行生态补偿制度的城市之一。 2010年7月,位于太湖之滨的苏州马舍村村民得到了意外之喜:“市里下文件,要给我们村每年补偿100万元!”当月,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要让生态环境的守护者,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基本农田,不低于400元/亩;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行政村,每年按每村100万元给予生态补偿;对太湖、阳澄湖及各市、区确定的其它重点湖泊的水面所在行政村,每年按每个村50万元给予补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告诉记者,虽然此前苏州尚没有生态红线的提法,但率先发展的苏州已经认识到,需要设置一部分生态保护区,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同时又要兼顾到这些区域的发展富民,那么就需要实施生态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的生态补偿一开始就是由人大推动的,并且积极探索立法。陈振一表示,以立法的形式将生态补偿确定下来,更具有刚性,“生态补偿涉及部门众多,在一些地方是由环保部门牵头来做的,可这样的政策,环保部门往往牵不动”。在苏州,生态补偿工作由财政局牵头推动,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统筹,农委、环保、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协同参与,从而确保政策真正落地。 生态保护不应止于红线 生态红线制度全面实施3年多,在江苏取得初步成效。秦亚东将之总结为三条:基本形成了生态空间管理的工作体系,较好地处理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红线制度充分调动了生态治理与修复的积极性。通过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生态保护投入规模逐级放大。 徐州市贾汪区委书记曹志认为,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底线保障,生态保护应当成为区域发展更为主动自觉的选择,有些地区即使没划入红线,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红线要求来做。“日前在宿迁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省委书记李强强调,苏北各市要深度挖掘和利用各自资源秉赋,摆脱传统路径依赖,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我觉得这不仅是对宿迁的要求,也是对整个苏北的要求。” 曹志说,贾汪是江苏煤炭工业发源地,因煤开矿、因矿设区,生态一度是突出短板。这几年,贾汪把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区域生态转型上。把将近10平方公里的采煤塌陷地建设成了潘安湖生态公园,变包袱为资源,化腐朽为神奇,如今成为国家4A级景区,颠覆了外界对贾汪的印象。 现在贾汪600平方公里土地上,拥有4个国家4A景区、1个国家3A景区,生态旅游带来一业兴百业旺的局面。“贾汪过去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现在真正成为徐州的后花园,新兴的旅游城市。今年春节假期,到贾汪旅游的人数达115万,宾馆酒店一房难求。正如省委书记李强讲的:‘挖煤假旺,旅游真旺!’” 本报记者 杭春燕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作者:杭春燕 编辑:汪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