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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安全卫生常识 发布时间:2014-05-26 16:39:11 星期一 1、选择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要到路边无证摊点购买食品。 2、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不生吃或半生吃海产品。不喝生水。 3、尽快食用做好的食品,不能一次吃完的食物要放入冰箱,生熟分层存放。 4、隔夜食物要彻底加热后再吃,夏天熟食制品在室内存放4小时后应重新回锅。 5、切熟食制品的切菜板要彻底清洗,避免与生食品交叉污染。 6、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四季豆(扁豆、芸豆等)要烧熟、煮透、变软后食用。 7、腌菜要腌制2周后才能食用。 8、用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医院治疗,并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报告。 9、保管好吃剩的饭菜,以便检验,查找中毒原因。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