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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企业业态 探索管理模式 履行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17-06-01 14:14:35 星期四

   四、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对于建设项目,切实履行甲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在建工程是集团安全管理中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集团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方面,强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 工程管理部四位一体化管理,明确各自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职责,组织自检、复检、交叉检、各公司之间联合检、第三方飞检等,强化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集团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巡视》作业指导等工作规程,通过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更好地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横向管理成效。在此基础上提炼、提升,形成《集团工程质量安全评估体系》。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检查体系”。即集团领导带队检查,对管理缺陷提出意见,督促子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检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量化评价、考核,督促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履职及隐患整改。子公司、项目部每月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相关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月底报集团备案。

    3、加强对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管。工程管理部为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重点督促子公司、项目部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监管职责。一是核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及到岗履职情况;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动态情况;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监理和施工企业对现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行为等。督促施工单位节假日复工安全教育“三个100%”落实到位。节假日复工民工、新民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对于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二是对第三方检查报告(安全文明施工)分项进行分析,相关情况反馈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部。三是工程管理部每月负责收集开发类子公司、工程管理公司、杭师大项目部、投诉维修中心、精装修代建、杭州事业部等工程类质量安全管理月报,加强对项目公司安全履职行为的监管,每月月底,对工程类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报集团运营管理部。

    4、各子公司、项目部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隐患和管理行为缺陷检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苗头,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对建设工程组织安全隐患检查,特别是加强脚手架、支模架、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及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的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治。对项目周边相邻房屋、地下管线、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注意避让,对深基坑开挖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履行专家论证并委托专业机构作安全监测,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月下旬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进行量化自评估,向集团工程管理部反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

    (二)对于物业服务,重点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履行管理责任:一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检查及试验均有详细和规范的记录;二是小区消防通道、登高面畅通,消防设施周边无障碍;三是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切实落实电动车充电“两个一律”的要求(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和“两个强制”(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采取强制搬离、强制断电)的要求。四是加强消控等特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消控人员确保持证上岗。五是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检查应急物资准备、应急救援人员落实情况。

    (三)对于房产经营,重点做好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集团商业地产部、相关子公司加强对租赁房产管理,切实落实《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每月组织租赁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对住户动态信息登记造册,加强隐患整改的跟踪、核查。对电动车充电是否规范、餐饮经营户厨房油垢是否及时清理,燃气用具是否达到安全规定,用电是否超负荷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要求承租户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特别杜绝“三合一”出租房,杜绝无安全(消防)许可经营行为。

    五、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实际,建立了《企业全面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分册》,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编,对预案内容进行充实,以提升预案的实效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预案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对在建项目应急体系指导、督促。

    应急针对建设单位的特点,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对建设工地的应急管理方式上,是督促、指导开发类子公司(项目部)制定《项目管理应急预案》。建设项目开工前,子公司、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消化施工单位各类应急预案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项目管理应急预案》,一项目一预案,内容应涵盖工程突发事故处理、周边影响突发事件应对、营销及客户危机事件处理等,在预案中明确“项目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避免事故(事件)影响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完善群体性活动应急体系。

    一是集团、子公司(项目部)组织营销推广等群众性活动,明确承办法人主体及责任人,对预计参加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群体活动编制《群体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对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体活动,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相关要求报公安部门取得安全许可。《安全工作方案》及相关许可文件报运营管理部备案。

    二是抓好项目平安销售,项目销售开盘前,根据项目客户预期、销售时点、市场和政策环境、危机源等情况,编制《项目平安销售应急预案》,做到“一项目一预案”。

    三是加强对集中交付的安全预控。建设项目集中交付前,子公司对项目交付风险进行排查,根据项目收尾、竣工验收、客户开放日(或来访)、市场或政策等情况编制《项目交付计划(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投诉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控,确保项目平安交付。

    同时,加强预案演练,集团除组织对直接经营管理的区域(如办公大楼、武林时代写字楼、物业小区)演练外,各子公司(项目部)还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易晓军

来源:    作者:    编辑:胡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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