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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最美”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19:41:50 星期五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2017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省安委办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摄影比赛, 为了征集选送我市优秀作品,同时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现就我市开展“安全最美”摄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生动反映我市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应健康向上,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可以是正面典型的塑造,也可以是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曝光。

    (二)参赛作品必须原创,须提交原始电子版本(即未进行电脑合成的原始照片),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同时邮寄10英寸冲洗照片。

    (三)参赛作品须统一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和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参赛信息。

    二、时间安排

    照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三、奖项设置

    1.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并在“杭州安监”微博微信平台、市级有关媒体和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专题刊登展示。

    2.市安委办将结合“杭州安监”微信平台投票票数以及专家意见,从报送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并根据各地、各单位组织情况,评选出十个组织奖予以表彰。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摄影比赛是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使本次安全生产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二)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作品报送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市安委办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市安委办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三)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市安委办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市安委办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应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四)联系人:奚湃,联系电话:87791927,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8号5楼510室,邮编:310004,邮箱:207129796@qq.com。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来源:    作者:    编辑:胡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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