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杭州 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发布时间:2017-10-16 14:49:44 星期一   

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 记者 李忠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关键位置来谋划、推进,先后作出许多重大部署,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图景。

2014年,“法治中国”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2015年,杭州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为“杭法十条”,法治杭州建设换挡提速、加快前行。

恪守权责法定,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杭州位列本年度评估总得分榜第二。同时,在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机构联合举办的“法治政府高峰论坛”上,杭州因在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评定为“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杭州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所在。

权力要关进笼子,笼子要靠法治扎牢。近年来,杭州重点围绕“四张清单一张网”,持续完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大刀阔斧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2016年,《杭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公开晒出“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规定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外行使任何权力。为了整治庸官懒政,杭州制定《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法治化。

今年,杭州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制建设,将杭州依法执政、依法治理推向了更高水平。9月1日,杭州在全省首推“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网上办事系统,近九成商事登记事项,在家敲敲鼠标即可“一键办理”。此前,办事大厅双休日不休、社保医保窗口合并综合进件。目前,杭州超过1.1万项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其中不动产交易更是跑出了“60分钟办结”的全国最快速度。“最多跑一次”“跑”出了改革的决心,“跑”出了群众的期待。

依法决策是依法执政的一大重要载体。杭州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促进决策程序法定化,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今天,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在成为常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严谨规范的程序已成为杭州重大决策出台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

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使法治精神渗透在各个具体改革领域。

强化立法引领,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2016年10月31日,《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杭州的政策一直被誉为“温情方案”。在对网约车管理、从业人员的要求方面,杭州较其他城市有诸多宽容之处。此前,为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暂停施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涉及总量控制、经营权获得的条款。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也更早、更多地遇到了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杭州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行稳致远。

杭州重点围绕城市国际化、信息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等方面,制定好规章制度。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建设生态文明之都提供法制保障;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是我市首次同步为重大民生工程立法;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将保障公众健康写进了法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绩效管理条例为改进机关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法治导向;智慧经济促进条例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为杭州信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健全倡导文明行为的长效机制、弘扬“最美现象”、提升城市文明。一部又一部体现时代特征、回应社会关切、表达百姓心声的高质量法规相继出台,成为以“良法”引领“善治”的生动实践。

同时,杭州深刻认识到法治化是国际化城市的共同特征,树立了“杭州要加快城市国际化必先加快法治化”的强烈意识,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8月底,《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此举彰显的正是杭州加快城市国际化步伐、更好地建设“会展之都”的行动决心。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城市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还是首例。

此外,杭州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科学民主立法的机制不断健全,公民旁听、代表列席、网络直播等公众参与的途径不断创新。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每一次立法,都是问题的回应、民智的汇聚、法治的跃升。

立法引领,为杭州善治奠定了良法根基。

捍卫公正司法,让公平正义的天空更加透亮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一次审判不公恶于十次犯罪”,培根的名言至今令人振聋发聩。公平正义,是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让执法、司法切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成为法治杭州建设的重要内涵。

公平正义的光芒,蕴含在一次次探索中——

8月18日,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就在这天,互联网法院审理了第一案:《后宫甄嬛传》作者吴雪岚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本案借助远程视频审理,庭审历时20分钟左右,原被告同意调解。杭州互联网法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立案、网上提交证据、网上参加开庭,打官司像网购一样便捷。

互联网行业领跑全国的杭州,在“互联网+审判”也总是先人一步。近年来,杭州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率先全国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现“网上纠纷不落地”,为全国涉网审判提供借鉴。第三次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来自十余个国家的首席大法官和法院高级官员专程观摩了杭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公平正义的光芒,蕴含在这一项项规范中——

杭州大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涉网新型纠纷化解机制,加快复议、调解、仲裁、诉讼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仲裁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全面推进仲裁工作向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方向纵深发展。

杭州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刑事案件审查“杭标规范”体系,保证案件质量。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保障人权,提高办案效率。全方位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阅卷等服务,构建立体化工作机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杭州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五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7.3万份,开展网络视频庭审直播248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11场次、组织公众开放日邀请2.5万余名群众走进法院。率先全省选任29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2016年全市人民陪审员数量达1221人,五年参审案件15.6万件,是上个五年的2.23倍,走在全省前列。

公平正义的光芒,蕴含在一条条“红线”中——

司法的权威从本质上说只能来源于公正。杭州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庭审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杭州积极构建保障“守法持正,嶷如秋山”的司法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杭州市北山路84号,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当年就在这里起草,毛泽东主席1953年来杭路途中说过的上面这句话,如今被镌刻在宪法陈列馆展厅的墙壁上。2016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坐落在此处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

今年9月27日,浙江音乐学院作曲与指挥系党总支副书记陈萍成为来陈列馆参观的第10万名观众。陈列馆在需要预约和馆内瞬间能容纳、接待观众的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人的前提下,能在不到10个月时间观众突破10万人次,也表明了公众学习宪法、学习法律的热情越来越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练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杭州的精神支撑。

怎样让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杭州首先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普法;《杭州市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规定,全市新任局级干部都要考试,考试情况作为干部试用期转正和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源头活水”,来自基层一线、来自广大群众。杭州建成了“城市居民10分钟、农村居民30分钟直达”的公共法律服务圈。此外,杭州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法治文创产业”“统筹城乡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进社区”等工作,打造了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普法“金字招牌”。杭州重点在村居、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探索、推进依法治理,使民主法治理念滋养和激活每一个社会“细胞”:平安巡防、网格化服务管理、网上网下融合等经验做法,调动和发挥好社会各方面力量,夯实了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法治杭州热潮涌动、活力迸发。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面向未来,法治杭州必将奏响更加雄浑的乐章,护航更加美好的明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莉娜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