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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说明

2017-02-22 09:10    杭州网

(2017年2月22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陈建华

 

各位委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有6项。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会前,市政府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书面审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以提高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资金的使用绩效。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建议于2017年4月上旬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建议议程和召开时间,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朱金坤副主任在本次会议上作一说明,并建议本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以便开展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举行。

会议的第三项议程是,审议市人大法委关于2016年度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市人大法委会同市人大有关部门对2016年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该报告,会后,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做好公布工作。

会议的第四项议程是,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会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对该报告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书面审查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该报告,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会议的第五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施长友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前,施长友同志因工作变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请求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主任会议经研究,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接受施长友请求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并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的第六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等人事任免事项。会前,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上说明及议程草案,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关于2016年度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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