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组织力——
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
中央党校教授 戴焰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从报告中关于基层组织所面临的这些功能和任务定位,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里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因为,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所有这些功能,完成所有这些任务,都必须团结、带领和依靠广大群众,而基层组织能不能真正把群众紧密地团结在自己周围,能不能让群众始终跟着自己去实现目标,取决于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和组织力。在这些方面中,组织力是个基础,是个关键。
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的成功,不仅在于我们能够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动员起来,更在于我们能够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地组织起来。正因为党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组织起来,才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才建立起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才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才取得了今天的巨大成就。而党的组织力,很重要的体现就在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力。
今天,我们党在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环境中长期执政,社会的组织形式、人们的活动方式和就业方式、社会的利益格局、群众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如何更有效地把广大群众组织起来,对我们各领域的基层党组织来说,都是一种新的考验。所以,我们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必须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把增强组织力作为重点。
组织力,不是一种简单的行政命令,更不是一种简单的物质刺激,组织力是对时代趋势的准确把握,对客观形势的正确判断,对群众需求的深刻洞察,对既定目标的矢志追求,对科学方法的纯熟运用,是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让群众自觉自愿围绕在党组织周围,跟着党组织实现自己利益和目标的能力。
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反腐败力度只增不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杨德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净化了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这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清醒认识,也是对今后反腐败高压态势不减,反腐败重拳力度不减的政治宣誓。
五年来,在中央强力反腐重拳之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十九大报告仍然提出要把遏制作为重点,说明腐败增量依然不容轻视。结合这几年查办的案件可以发现,不少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这就敲响了警钟,说明腐败增量仍然是反腐败斗争中不可小觑的问题。如何遏制腐败增量,这就需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高压与重遏制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进而言之,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三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是对近年来案件查办经验的总结。比如针对领导干部进行的“围猎”行为,不少干部被拉下马,这固然与个人的党性修养密切相关,但外部环境因素也不能忽视。受贿行贿一起查,就会对那些发起“围猎”的老板、企业家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让那种肆无忌惮去拉拢腐蚀干部、自己却不受任何处罚的情况一去不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推开——
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 高 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这释放出深化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体现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的政治自信。
“试点推开”十分可行。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部署,试点地区重点研究解决机构设立、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等难点问题,抓住转隶这一重点做好改革实施。截至今年3月底,山西11个市、1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截至今年4月底,北京、浙江也完成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此后,改革试点转入抓全面建制、抓规范运行、抓试点目标总体实现新阶段,陆续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了监察委员会12项措施的审批流程,为试点推开提供了可用制度和可借鉴经验。
“试点推开”十分及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护航。
“试点推开”十分重要。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全国试点推开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敏感度高,应抓住检察机关人员转隶、留置权规范使用、纪法衔接特别是与国家监察法“对标”等关键点,优化再造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把执纪审查权和国家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加强全程规管和责任倒逼,以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实效,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