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社区)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既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实践者,也是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领头雁和排头兵。我们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锤炼一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瓯海基层铁军,不断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拆整理念。“大拆大整”对于温州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对瓯海来讲也是如此。瓯海发展中存在的危旧房、“四无”企业、城中村、违法建筑、出租人致懒经济等问题,必须着力切实解决。拆整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全体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干部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只有干部思想首先通,群众思想才会通。村(社区)干部要善于发动群众、组织拆整,做到有计划、有部署,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地把“大拆大整”进行到底;要摒弃私心,排除阻力,带头签约腾空房屋,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带头参与排查整治,带头支持配合“大拆大整”专项行动。
建设理念。未来五年,要按照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组团式发展的理念、城市卫星镇的理念、全域景区化的理念,致力打造温州大都市区核心区的亮点城区。每个村(社区)不能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货币安置、异地安置是一件双赢的事情,群众选择的空间更大,选择的层次更高,政府就能让城市建设品质更高,产业布局更合理。要按照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功能配套、产业植入的要求,结合本村文化生态资源,打造本村建筑特色,建设高品质社区。
环境理念。保持整个村(社区)的整洁有序、平安和谐,是村(社区)干部最基本的职责。村(社区)干部要组织发动群众,养成习惯,保持整个村(社区)卫生干净。要坚持一河一策、因地制宜,共同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要高度重视村(社区)平安稳定工作,努力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巧用、善用人民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内部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发展理念。发展是硬道理,民富是真本事,农民富裕了,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村(社区)干部要多动脑筋,各显神通,引导广大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寻找致富项目,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要主动找思路、找财路、找出路,立足自身实际,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多措并举发展村集体经济。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要谋划好拆后土地利用问题,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同时考虑集体土地、房产的出租安全问题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党性意识。忠诚于党,这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村(社区)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讲党性、听党话、跟党走。要牢固树立中央提出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就是要坚决服从党组织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对于上级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确保政令畅通。
家乡意识。村(社区)书记、主任是各村(社区)的“当家人”,要牢固树立家乡意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了解自己的家乡,建设自己的家乡,服务自己的家乡,才能对得起父老乡亲。尤其是对村(社区)里有多少贫困群众,哪家遇到了实际困难,都应该心中有数,帮助他们认真解决好各类难题。要始终坚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动,为村(社区)工作尽心尽力。
规矩意识。讲规矩,既是对村(社区)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村(社区)干部的最好爱护。讲规矩多了,正气树起来了,事情就好办了。村(社区)干部要落实好“五议两公开”制度,带头按章办事,按照规范操作程序,不能干“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问题再拍大腿后悔”的事情;落实好“三务”公开制度,决不能因照顾亲情而丧失了原则、因关照友情而失去了公正,要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健全党组织生活,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事业意识。村(社区)干部要牢固树立事业意识,努力成为一个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要积极投身到项目建设一线、征地拆迁一线、招商引资一线、农村发展一线、环境整治一线,争当发展的先行者、生力军,勇挑重担、主动作为。要坚持廉洁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做到洁身自好,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 娄绍光 编辑 江于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