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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有了新办法 以后浙江可全程在网上搞定
 
2017-06-02 11:35:17   杭州网

本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规范全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方便企业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报,《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应当办理备案: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旅游合同;供用电、水、热、气合同;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省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同时,《办法》指出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营者提交材料齐全的,备案机关予以备案。经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样本供社会查询。

记者注意到,《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可以通过“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网上全程办理。据了解,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网上全流程一次性完成,真正实现“零上门”。据悉,该《办法》的实施,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网上全程办结的省份。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备案办法和系统的配套实施,不仅符合并推进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企业的目标,也体现出我省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查”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黄莹 通讯员 沈雁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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