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2006年,省委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经过11年的实践,浙江逐步形成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大格局。 下一个5年,“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在法治建设领域如何深入? “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法治浙江”——在各代表团会场,党代会报告中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被代表们一次次提及。 “进”到哪?怎么“快”?在省党代会代表们看来,报告提炼的思路十分明确、阐述的理念非常清晰。许多改变,已经悄然到来。而这次省党代会后,法治如何护航浙江改革发展更加蹄疾步稳地前行,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代表团审议党代会报告,代表们踊跃发言。 记者 吴煌 王坚颖 摄 推进民主立法 走出省人民大会堂,省党代会代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郑春燕非常兴奋:“报告提出,要建设富强浙江和法治浙江等‘六个浙江’,这给立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郑春燕告诉记者,她所从事的新行政法学研究,就是探讨政府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关系。过去一年,她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挂职,深刻体会到立法不仅要对过去总结提炼,更要对未来前瞻设计。“这对立法者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这方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进行了有力的探索。像年初修订通过的《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就体现了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郑春燕说,相信接下来我省在立法方面会有更多探索,保障改革发展进程。 省党代会代表、金华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雄武同样关注“法治浙江”的内涵。身为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亲身经历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的全过程,也因此对报告中提出的“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等内容格外关注。 2015年,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陈雄武清晰记得,当时金华社会各界都很兴奋。经过公开征集建议、深入筛选论证、多次协商协调,10个立法项目计划出炉。 群众的声音越来越为立法机关重视并吸纳,让陈雄武感受颇深:“金华市首部实体地方法规的名称,一开始叫‘金华市金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后来我们随立法调研组到磐安、浦江调研,当地群众就对这个名称提出异议,认为部分水系并不流入金华江,这样就不在保护范围内。”更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在各县(市、区)农村调研时,许多村民还强烈要求把门口水塘、山涧小溪都纳入水环境保护中。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底,法规正式更名,扩大了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内涵外延。这部条例的草案内容,足足进行了42轮的修改。 “立法要追求人民的名义。”陈雄武说。在省党代会报告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等字句被他着重划出。在陈雄武看来,这些内容将进一步引领我省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代表团认真审议党代会报告,仔细做好笔记。 记者 王坚颖 吴煌 摄 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重在对公权力的治理。记者直击会场发现,省党代会报告里提出的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让许多代表十分振奋。 省党代会代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杜泽人民法庭庭长吴宏斌谈起依法行政,感触良多。这位扎根基层23年的法官告诉记者,当前,在涉及“民告官”的案件中,相对于过去的“见官难”,现在已经是“局长出庭成常态,县长应诉不意外”。他说,“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的提高,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这些年我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 吴宏斌记得,在23省道杜泽镇路段改建时,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在依法拆迁遇阻,协商也无果的情况下,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然项目时间紧,但是政府第一反应是申请法院执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就是进步的体现。”他说。 不仅政府办事更加注重于法有据,谈及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不少省党代会代表都提及,政府的进步更在自我革命。 我省在全国晒出首份省级权力清单,又率先编制责任清单,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今,又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际成效,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和优化服务,经过法治洗礼的权力运行日益规范高效。 与此同时,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也在不断加强。省党代会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处检察官胡卫丽对此有着切身感受。 她告诉记者,看到报告中提到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建设”,要让“法治监督更加有效”,胡卫丽深感肩头责任不小。她表示,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同样责无旁贷,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大家一起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