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四批“一证通办”事项清单公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9-29 10:24:12 星期六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贯彻落实《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工作要点》(杭政办函〔2018〕21号)文件部署,现将杭州市第四批“一证通办”事项清单予以公示。
第四批(共82项)事项清单将同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网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电话咨询:“12345”市长公开电话,按“9”进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人工专席。
如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好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hzzdpyc@126.com邮箱,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反映。
“最多跑一次”改革,期待您的共同参与。
杭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杭州市第四批“一证通办”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属单位 | 公民可在哪些层级办理 | 备注 | ||||
事项名称(主项) | 事项名称(子项) | 市级 | 区(县) | 街道、 乡镇 | 社区 | |||
1 | 个人邮递物品申报 | 个人邮递物品申报(杭州海关00021-000) | 杭州海关 | √ | ||||
2 | 导游证核发 | 导游证核发 | 市旅委 | √ | 使用国家部委系统申报。 | |||
3 | 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审定 (确认-00407-000) | 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审定(确认-00407-000) | 市教育局 | √ | √ | 申请人需填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 ||
4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00414-000)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00414-000) | 市教育局 | √ | √ | 申请人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 ||
5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其他-02513-000)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其他-02513-000) | 市科委 | √ | 携带身份证,提供技术合同一式四份。 | |||
6 | 机动车登记 | 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许可-00077-034) | 市公安局 | √ | √ | √ | √ | 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提交交强险、车船税原件,符合免检机动车范围的机动车可领取检验合格标志。申请人在交警车管窗口办理面签后,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上办理该业务。 |
7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 机动车驾驶证初学申领(许可-00757-001) | 市公安局 | √ | √ | 申请人需提前到医疗机构体检 | ||
8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 机动车驾驶证增驾申领(许可-00757-004) | 市公安局 | √ | √ | 申请人需提前到医疗机构体检 | ||
9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注销校车驾驶资格(许可-00927-002) | 市公安局 | √ | √ | 提供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2张;未提供原驾驶证的,可容缺办理。 | ||
10 | 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其他-02181-000) | 无子项 | 市公安局 | √ | √ | 提供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2张。 | ||
11 | 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注销(其他-02182-000) | 无子项 | 市公安局 | √ | √ | 提供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2张。 | ||
12 | 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补换领号牌(其他-02634-001) | 市公安局 | √ | √ | √ | √ | 申请人在交警车管窗口办理面签后,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上办理该业务。 |
13 | 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补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其他-02634-003) | 市公安局 | √ | √ | 1、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代理人代理;2、需交验机动车;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车辆无法提供登记证书需补领的,还需提交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 ||
14 | 换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机动车驾驶(其他-02636-008) | 市公安局 | √ | √ | √ | √ | 提供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2张。申请人如有身份信息变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
15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0-000) | 港澳探亲签注(许可-00750-004) | 市公安局 | √ | √ | 需提交被探望人的港澳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停留许可;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16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0-000) | 港澳商务签注(许可-00750-005) | 市公安局 | √ | √ | 需提交经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单位派遣函;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17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0-000) | 港澳逗留签注(许可-00750-006) | 市公安局 | √ | √ | 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18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0-000) | 港澳其他签注(许可-00750-007) | 市公安局 | √ | √ | 赴香港、澳门相关事由的证明材料;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19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赴台探亲签注(许可-00751-004) | 市公安局 | √ | √ | 探亲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0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赴台定居签注(许可-00751-005) | 市公安局 | √ | √ | 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原件或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1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应邀赴台签注(许可-00751-006) | 市公安局 | √ | √ | 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2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赴台商务签注(许可-00751-007) | 市公安局 | √ | √ | 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3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赴台学习签注(许可-00751-008) | 市公安局 | √ | √ | 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4 |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许可-00751-000) | 赴台其他签注(许可-00751-0010) | 市公安局 | √ | √ | 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许可-00756-000) | 持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许可-00756-003) | 市公安局 | √ | 香港定居类进入许可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出具所在单位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批件。减免材料在共享查询数据覆盖范围外的,仍需申请人提供。 | |||
26 | 港澳台再次签注网上受理(其他-00995-000) | 港澳再次签注网上受理(其他-00995-001) | 市公安局 | √ | ||||
27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许可-00908-000) | 市公安局 | √ | √ | 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审核意见公章的《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 ||
28 | 户口登记 | 居民户口簿申领、换领、补领(其他-02592-009) | 市公安局 | √ | ||||
29 | 户口登记 | 个人户籍类证明查询(其他-02592-020) | 市公安局 | √ | ||||
30 |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其他-02646-002) | 市公安局 | √ | 申请人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已办理登记,可以实现“一证通办”。 | |||
31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给付-00050-000)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给付-00050-000) | 市民政局 | √ | √ | √ | ||
32 | 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其他-05596-000) | 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其他-05596-000) | 市民政局 | √ | √ | √ | ||
33 |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给付-00037-000) |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给付-00037-000) | 市民政局 | √ | √ | √ | ||
34 |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给付-00116-000) |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给付-00116-000) | 市民政局 | √ | √ | √ | ||
35 | “三属”优待证办理(公共服务-03416-000) | “三属”优待证办理(公共服务-03416-000) | 市民政局 | √ | 1、《“三属”优待证申请审批表》(含个人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本市烈士无需提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烈士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原件1份;户口本信息不能显示关系的,需提供能证明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3、本人近期半身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 |||
36 | 部分抚恤补助对象住院费用的医疗补助给付(给付-00096-000) | 部分抚恤补助对象住院费用的医疗 补助给付(给付-00096-000) | 市民政局 | √ | 1、本人医疗原始发票或医保部门出具结算凭证原件1份;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 |||
37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给付-00059-000)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 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给付-00059-000) | 市民政局 | √ | 1、如为错杀后被平反人员,需提供平反资料复印件1份;2、本人与烈士(或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关系原始资料复印件1份。 | |||
38 | 部分优抚对象临时性生活补助给付(给付-00103-000) | 部分优抚对象临时性生活补助给(给付-00103-000) | 市民政局 | √ | ||||
39 | 烈士直系亲属异地祭扫差旅费、食宿费用等给付 (给付-00091-000) | 烈士直系亲属异地祭扫差旅费、食宿费用等给付(给付-00091-000) | 市民政局 | √ | 1、烈士证明书复印件1份;2、烈士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原件1份;3、参与祭扫的烈士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其他可证明亲属关系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4、银行卡复印件1份;5、住宿及交通票据原件1份。 | |||
40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确认-00066-000)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确认-00066-000) | 市民政局 | √ | 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提供本人申请、《残疾军人证》、退役证件(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伤残人员户籍迁移的提供本人申请、伤残证件原件1份;2、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编制信息原件1份。 | |||
41 | 失业残疾军人改领在乡抚恤金认定(确认-00760-000) | 失业残疾军人改领在乡抚恤金认(确认-00760-000) | 市民政局 | √ | 《失业伤残军人改领在乡抚恤金审批表》(个人申请)原件1份。 | |||
42 | 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的给付(给付-00104-000 ) | 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的给付(给付-00104-000 ) | 市民政局 | √ | 1、《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原件1份;2、《因公牺牲、病故(含军队离退休人员)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分配协议书》原件1份。 | |||
43 | 补换伤残证(确认-00012-002) | 补换伤残证(确认-00012-002) | 市民政局 | √ | 1、《伤残人员补(换)证申请审批表》(个人申请);2、遗失公告原件1份;3、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 |||
44 | 申报纳税 | 个人所得税申(征收-00163-052) | 市税务局 | √ | 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限售股转让和股权转让不属于“一证通办”范围 | |||
45 | 申报纳税 | 房地产交易申(计税价格无争议) (征收-00163-014) | 市税务局 | √ | √ | 限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多部门联办情况 | ||
46 | 证明办理 | 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开具(其他-01084-001) | 市税务局 | √ | 无需提供身份证,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 |||
47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订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市本级公租房,有工作单位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盖章的《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三方)》;无工作单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 |||
48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 | 公共租赁住房续租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市本级公租房,有工作单位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盖章的《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三方)》;无工作单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 |||
49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 | 公共租赁住房换房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市本级公租房。未签订合同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申请表Ⅷ》(一式两份)即可办理。已签订合同的暂无法实现“一证通办”。 | |||
50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 | 公共租赁住房退房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市本级公租房。申请人须提交: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租赁合同(原件收回);3、物业出具的《退房单》;4、水电煤结清凭证。 | |||
51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其他-01986-000)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商品房项目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由市本级办理。 | ||||
52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商品房项目的预售合同登记变更,由市本级办理。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外,需提供:1、变更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人手签原件);3、变更商品房预售合同协议书及证明合同事项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4、购房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5、房产开发企业委托本单位职工办理的,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 ||||
53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撤销 | 市住保房管局 | √ | 限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商品房项目的预售合同登记撤销,由市本级办理。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外,需提交:1、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人手签原件);3、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协议书及印证合同解除原因的材料(原件);4、购房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5、房产开发企业委托本单位职工办理的,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 ||||
54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许可-00533-000)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许可-00533-001)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申请表》,提交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55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许可-00533-000)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许可-00533-002)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申请表》,提交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56 | 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拆除、原址重建许可 (许可-00585-000)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点)迁移方案许可(许可-00585-004)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文物保护单位(点)迁移保护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57 | 文物修缮许可 (许可-00586-000)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许可-00586-002)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58 | 文物修缮许可 (许可-00586-000) |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 文物修缮许可(许可-00586-003)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59 | 文物修缮许可 (许可-00586-000) | 已批准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工程勘察设计方案重要内容变更审批(许可-00586-005)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调整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60 | 文物修缮许可 (许可-00586-000) | 已批准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重要内容变更审批(许可-00586-006)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交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调整设计方案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61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其他-01133-000) | 非国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其他-01133-001)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备案申请表,提交涉及转让、抵押的应提供总平面图、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对);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62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其他-01133-000) | 非国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其他-01133-002)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填写备案申请表;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63 | 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工程备案(其他-01134-000) | 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 保养工程备案(其他-01134-001) | 市园文局 | √ | 凭身份证受理,提交申请文件原件一式两份,日常维护保养工程内容和资金预算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 | |||
64 | 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工程备案(其他-01134-000)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工程备案(其他-01134-002) | 市园文局 | √ | √ | 凭身份证受理,提交申请文件原件一式两份,日常维护保养工程内容和资金预算原件一式两份;根据服务指南所示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办理。县级可以办理,区级没有权限办理。 | ||
65 | 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其他-05392-000) |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其他-05392-002) | 市园文局 | √ | 凭身份证受理,其中:设立备案填写设立申请表,提交章程草案一式两份,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一式两份,博物馆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一式两份,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一式两份,陈列展览方案一式两份;变更备案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交变更内容详细说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变更地址)复印件三份,人员情况复印件一式三份;终止备案填写终止申请表,提交藏品清单复印件一式三份,根据博物馆章程制定的藏品处置方案复印件一式三份。 | |||
66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许可-00847-000)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许可-00847-003) | 市交通运输局 | √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已实现两证合一,核发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
67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许可-00847-000)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许可-00847-004) | 市交通运输局 | √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已实现两证合一,核发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
68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其他-01842-000) | 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其他-01842-002) | 市农业局 | √ | ||||
69 | 植物检疫证明核发(许可-00337-000) | 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许可-00337-002) | 市农业局 | √ | √ | |||
70 | 借阅查询 |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 √ | √ | ||||
71 |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公共服务事项-00975-000) |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公共服务事项-00975-000)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 公民个人查询企业公开信息已实现“一证通办”,单位查询企业档案材料还需提交介绍信、工作证等材料。 | ||
72 | 住房公积金提取(其他-02491-000) | 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02491-011) | 杭州公积金中心 | √ | √ | 限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范围内的非本市终止提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
73 | 住房公积金缴存 (其他-02493-000)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其他-02493-005) | 杭州公积金中心 | √ | √ |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 ||
74 | 居民表计申校 |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 √ | √ | ||||
75 | 低保户申请 |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 √ | √ | ||||
76 | 低压居民销户 |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 √ | √ | ||||
77 | 移动用户有线宽带新装 | 杭州移动公司 | √ | √ | √ | |||
78 | 移动用户有线宽带续费 | 杭州移动公司 | √ | √ | √ | |||
79 | 移动用户手机停复机 | 杭州移动公司 | √ | √ | √ | |||
80 | 联通移动电话实时话费 | 杭州联通公司 | √ | √ | √ | √ | ||
81 | 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退户 申请 | 市燃气集团 | √ | √ | 需携带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 | |||
82 | 居民用户撤销开通管道 燃气申请 | 市燃气集团 | √ | √ | 需携带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 |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