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民生篇
发布时间:2018-07-24 10:06:48

民生问题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决定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以对这片土地最深的爱和对人民最浓的情,就民生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等民生问题,领导和推动了浙江各项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作大于天。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眼“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对改善和发展民生作出了一系列战略性的整体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前瞻性的理论探索。他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思考和探索,充分吸收了中国优秀传统民生思想的精华,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的要义,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和实践价值。

1.在价值立场上,强调“以人为本”“为民干事”。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民生建设重要论述,“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体现了不忘初心、执政为民的人民情怀。他强调,“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牵动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他指出,要“始终牢记,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激励干部在民生方面履行使命,当好公仆。他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乌纱帽’再大,也大不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他饱含深情地引用了郑板桥、范仲淹、杜甫、于谦重视民生的诗句,指出心无百姓莫为“官”;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一文中,习近平同志生动引述刘邦《大风歌》中“守土”的含义、明成祖“天子守国门”的使命,以及清代守钱塘大堤的塘官在决堤事故时“不等皇帝来找他算账,他就跳塘自尽”的事例,阐述为官者的民生责任。他还经常引用“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等古语,强调要“像领导干部的好榜样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英模人物那样,做一个亲民爱民的公仆”。

2.在工作定位上,强调“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就坚决不能办”。他把民生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问题,明确要求干部“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关注民生”和“对上级负责”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所谓对下负责,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如果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时,在体现基层和群众的愿望时,只是依样画葫芦,不善于上下结合,其结果必然是貌似‘负责’,实乃敷衍塞责。”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身体力行,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

3.在工作路径上,强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同志鲜明指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

俯瞰长兴县龙山街道中心幼儿园,空中跑道十分醒目。

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强调:“为民办实事,一定要办在点子上,关键是要用心听民声、以情察民意。”“为民办实事对象是‘民’,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他提出:“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应该跑遍所有的县市区。”他积极带头并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情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和愿望,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电话、投诉电话、民情热线管理和市民电子信箱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社团组织和大众传媒沟通群众、反映民意的作用;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构建了解民情民意的网络平台”,通过扩大和疏通民情反映渠道,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推动下,浙江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连续多年带队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市区,采取公告的形式下访,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

4.在工作方式上,强调“狠抓落实”“善于同群众说话”。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为民办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工作中去”。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尽快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并掌握为民办实事的规律,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只有“听得懂”群众的声音,“讲得好”群众的话语,民生工作才能做到群众心坎里。习近平同志重视干部与群众说话的能力,明确要求干部“放下架子”“做好样子”。他指出:“有少数干部不会同群众说话,在群众面前处于失语状态。其实,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严重疏离群众”“只有在平时多做过细的群众工作,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5.在机制保障上,强调要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的部署,始终贯穿着在“实效”中求“长效”的理念。他指出,“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深化提高,关键在于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实事项目选择、决策、实施和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在他的主持下,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和改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

习近平同志指出,为民办实事要反对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鼓励多做铺垫性的长期工作,正确对待“潜绩”与“显绩”的关系。他列举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和福建东山县防护林建设的具体事例,阐述只有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才能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不朽的丰碑。他提出,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求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为民办实事过程中人民群众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以人为本”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这些年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秉承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建设的重大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认真做好各项民生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1.经济与民生实现了良性循环。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经济发展不是最终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终极目标。十多年来,浙江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与经济增长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努力构建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的机制。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民生政策、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统一,把制定完善的民生保障政策与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发展经济、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把握。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大社保体系”;制定均衡公共教育政策,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住者有其屋”;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公正;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社会权利,促进社会整体向上垂直流动;注重均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对均衡,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对均衡,人与自然发展相对均衡。在经济发展领先全国的同时,浙江民生建设水平也居全国前列。2017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是全国平均25974元的1.62倍,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是全国平均36396元的1.41倍,连续1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是全国平均13432元的1.86倍,连续3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2.民生建设体制机制持续完善。2004年,在习近平同志指导和推动下,浙江率先建立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确定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工作领域,建立了民情反映、民主决策、责任落实、投入保障和督查考评五大工作机制,找准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切入口。2005年以来,浙江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并在每年人代会上作出承诺,重点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同时,建立民生实事督查考评机制,完成情况次年向省人代会汇报,并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十件实事的承诺兑现。2007年,浙江省民情民意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承诺的“为民十件实事”,件件都有着落,而且各项“民生指数”都是“超额完成”,群众对十个方面实事的满意度达88.8%。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块一块补短板。2008年4月,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提出改善民生十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把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推向纵深。同年7月,浙江启动了全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2012年12月,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并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2014年,浙江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努力给人民群众在“富”的身上添加“美”的衣裳。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浙江民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呈现了新亮点,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2015年,全省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确保改善民生“一个都不能少”。

3.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要求,公共财政要在最大程度上惠及浙江百姓,向“民生财政”转变。2006年开始,浙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通过大幅减少“三公”经费,确保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当年,浙江全省和省级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72%和73%。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民生投入不因发展压力而动摇,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依然达72.2%。“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11个地级市、54个县民生支出总量不断攀升,年均增长15.14%,远高于同期 GDP增长水平。在财政投入的有力保障下,浙江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深化,全民医保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红十字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09年,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7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251万,持卡人数覆盖常住人口的92.82%。2017年,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675.45亿元。不断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十一五”期间,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财政周转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网格化管理、劳动保障诚信建设等5项制度。2012年,“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内容。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6年,实施《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性法规。

浙江大学毕业生在西湖白堤拍毕业照。

4.民生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多年来,浙江以推进教育、就业、医疗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事业为重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实现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入大众化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迅速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2015年,浙江9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优化高等教育体制,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相继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省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遴选。优化中职教育结构,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道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新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被确立为全国唯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十一五”期间,浙江初步形成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73%。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95.5%,位居全国前列。坚持深化医疗卫生和体育改革,有效贯彻健康中国战略。2005年,浙江全面部署卫生强省建设,实施小康健身工程,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十多年来,浙江把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大卫生理念深入人心、大健康格局逐步形成。在全国最早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公共卫生“五大体系”建设,率先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率先打响农村“厕所革命”攻坚战,全面普及农村“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加大投入,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按人均投入的补偿机制,“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800多亿元。持续推进“小康健身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体育场地143512个,场地面积为1亿多平方米,老百姓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1%,国民体质合格率为92.2%。2016年,浙江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4岁,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超过中高等收入国家水平。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民生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集中体现了他在省域层面对民生建设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与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政治立场、思想渊源、实践路径、科学方法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性。

1.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同志关于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思想前后相续、一以贯之。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在浙江工作期间,“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一直是习近平同志锲而不舍、孜孜不倦的追求。他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都属于为民办实事范畴。”他突出强调宗旨意识,指出作风问题的实质是宗旨问题,深刻揭示作风建设与群众工作之间的关系,亲自倡导并推动“三个跑遍”“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等有效做法,作出“现代化建设不能留盲区死角,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乡镇也不能掉队”的庄严承诺。在他的亲自推动下,浙江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让人民群众收入更高、住得更宽敞、出行更便捷,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吃上更放心的食品,喝上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清新的空气,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时空变迁,初心如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承诺,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体现,也突出反映了民生问题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位置,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执政为民的一面鲜亮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的继承和发展,进一步回答了“发展为了什么、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这一发展的根本问题,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更加注重顺应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在统筹推进教育、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方面都作出了深刻论述和全面部署,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

纵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发展脉络,“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初心贯穿始终,鲜明体现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使命所在。

2.始终坚持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保障——习近平同志关于正确处理发展与民生关系的思想前后相续、一以贯之。生产力发展是一个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同时也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保障。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把发展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途径,既通过发展经济,为持续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又通过持续不断改善民生,为经济创造更多的有效需求。在他的亲自谋划下,浙江以“八八战略”为总抓手,开启了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省域内共享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八八战略”处处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比如,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入手,重在让城乡居民共享美好生活;从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入手,确保百姓享有宜居的生态环境;从努力使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浙江经济的新增长点入手,着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善于从民生需求中发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点。这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发展和民生关系的认识与理解达到了新的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的40多次中央深改组(深改委)会议,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个领域,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人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前后贯通起来看,习近平同志在科学处理发展与民生关系上,始终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始终贯穿着发展为了人民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

3.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习近平同志关于以体制机制创新保障民生改善的思想前后相续、一以贯之。民生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亲自推动浙江率先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涵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个重点领域的实事内容。每条都关系着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每项都有明确的量化目标,并通过民情反映机制、民主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尊重民意、科学决策,实事实办、注重实效,保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十多年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健全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两富’”“建设‘两美’”“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等一大批事关民生建设的政策文件,有力地推进了浙江民生事业的大幅发展。

群众所盼正是改革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这无疑是对“改革为了什么、改革实现什么”作出的最有力回答,也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务实作风和践行群众路线的率先垂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民生领域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作出加快推进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以改革推进民生改善逐步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不断出台改善民生的实招,一系列惠民生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给人民群众带来满满的获得感。

追根溯源,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的探索实践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都注重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对推进社会领域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契合了人民对改革的新期待和对美好生活的新追求,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信任。

4.始终坚持突出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建设——习近平同志关于以就业、保障、医疗、教育等为民生重点的思想前后相续、一以贯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坚持整体论和重点论,注重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建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盼的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入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比如,他强调“教育是民生之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进实施“教育强省”战略,对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地促进了浙江教育事业的发展;比如,他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致力于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就业等基本民生问题作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比如,他高度重视并推动浙江率先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人人享有、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比如,他始终把建设卫生强省、体育强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摆到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明确提出“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的发展理念,并推动实施了农民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等一系列促进健康的重大项目,形成“大健康”思想的科学体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新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生问题发表重要论述,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中国梦的目标上来。在学有所教方面,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就,教育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在劳有所得方面,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了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在全民保障方面,强调“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好不好,老百姓最能感知冷暖。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实步伐。在病有所医方面,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使我国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

从“教育强省”到“教育强国”,从“就业是民生之本”到“就业优先战略”,从“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到“全面建成社会保障体系”,从“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从群众最关心最急盼的重点问题入手破题民生工作的科学方法论和人民情怀始终如一,也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5.始终坚持以科学精神务实态度办好民生事业——习近平同志关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民生工作原则前后相续、一以贯之。“量力”与“尽力”是一对辩证关系,只有尽力而为,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群众利益;只有量力而行,才能保证民生改善的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既不能落后于时代,也不能超越现阶段。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倡导建立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远近结合,使民生改善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使需要与可能相匹配。在民生事业中,注重整合财力物力,分清轻重缓急,推进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空口许诺、不超越阶段,使改善民生的工作具有可持续性。一方面,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承诺了的就一定要兑现,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另一方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收入提高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将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特别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改善民生领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全新的要求,但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的实际提出过高目标,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决不能开空头支票,也要防止把胃口吊得过高,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总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的探索实践,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都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本身的客观规律,注重把握好发挥主观能动性与遵循实事求是精神的统一,统筹兼顾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从实践和制度层面很好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生改善的基本问题,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品格,是现阶段做好民生工作的基本遵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以健全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为保障,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全力打造好民生网、服务网、平安网,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1.推进富民惠民安民行动。浙江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全面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努力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取得新成效。2018年5月,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教育篇、就业社保篇)。健康篇提出,要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以“补短板、破难题、强联动”为工作导向,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治理能力,打造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同时明确了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人文化的高质量、高水平浙江特色健康服务体系,让人民享受更科学普及的全民健身服务、更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质多元的养老服务,健康素养持续提高,国民体质不断增强,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教育篇提出,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全力打造浙江品牌、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推动浙江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高水平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到2022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50%以上县(市、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就业社保篇提出,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从就业社会保障领域发展急需、群众关切的问题入手,坚持经济可持续、财力可支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在高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树立浙江样本。主要目标是,实施高质量就业促进工程、更可靠社会保障提升工程,着力建设高质量民生保障网,到2020年,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基本实现,覆盖全民、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全面跃升,社会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保障更加充分。

2.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把教育作为民族振兴的基础性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水平,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以超常规举措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持续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发展,加大力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力争5年内引进20所左右著名高校在浙江开展合作办学,推动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中职教育质量,发展高职教育,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浙大一院“双下沉”专家在景宁县人民医院查房。

3.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促进居民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坚持医保、医疗、医药、医院、中医、医生“六医”统筹,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工程,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健全从田园到餐桌的最严密食品安全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深化医养护一体化改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提升就业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大规模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健康运行;加快统一设区市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制度,发展红十字事业,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实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巩固“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成果。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低收入产业工人收入倍增计划,确保低收入百姓收入增长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增幅。坚持精准帮扶,整合帮扶资源,创新帮扶方式,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增强低收入百姓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力度扶持山区、海岛地区加快发展,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

民生所指,国运所系;民心所向,政之所行。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和丰富实践探索,已经并将持续推动全省上下改善民生福祉。进入新时代,浙江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锲而不舍谋民生之利,真抓实干解民生之忧,实现浙江民生事业的新发展,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来源: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作者:   编辑:张一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