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9-19 14:27:25 星期二   

    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申请编码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及车辆购置税)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四、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信息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新成立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一年)填报时,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为“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企业注册时间满一年后,按老企业对待。

    五、如何变更申请信息,报名摇号如何转换报名竞价?

    申请单位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先点击取消申请,选择相对应的企业类型,然后点击下一步,申请类型可以修改成竞价(摇号),填报其他相应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当月8日24时之前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8日24时之后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下期增量指标配置。

    六、如何取消增量指标申请?

    单位申请取消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如何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取消增量指标申请后,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当月8日24时之前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8日24时之后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下期增量指标配置。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未五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证合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组织、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依法纳税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十、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市调控办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或到服务窗口查询,也可以关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十一、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例如,2014年5月9日已经申请摇号,到2015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继续申请2015年摇号的,需重新申请编码。

    十二、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3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三、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四、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在交警车管所完成原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后,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或服务窗口申请更新指标。

    申请人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单位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十五、在窗口申请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六、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需办理小客车指标信息变更业务的,需携带指标证明文件、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提出信息变更申请后,市调控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七、窗口办理单位相关业务填写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吗?

    填写单位相关业务申请表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八、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十九、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杭州市交通运输局“12328”热线或服务窗口电话。

    二十、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是什么?指定窗口在哪里?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kctk.hzcb.gov.cn。

    申请人也可以关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查询相关信息。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市调控办在本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开设服务窗口,办理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申请、复核、打印等业务。各服务窗口均可受理其他指标申请,但其他指标的申请审核和证明文件的出具,均由市调控办办理。

    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 区: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一楼47-50号窗口

    电话:12328、0571-87008625

    萧山区:萧山区通货路1号车辆管理所内

    电话:0571-82483010

    余杭区: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楼F区交通运输局17、18号窗口

    电话:0571-89163930

    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行政服务服务在中心(体育馆路

    471号)二楼57、58号窗口

    电话:0571-23228978

    临安市:临安市锦北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行政服务中

    心交通局35号窗口

    电话:0571-23616050

    建德市: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71-64789710

    桐庐县: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交运窗口

    电话:0571-64219405

    淳安县: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中心2楼交通2号窗口

    电话:0571-64819869

来源:  作者:  编辑: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