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两会消息
杭州市“两院”报告出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2-06 08:41:44 星期二   

去年全市法官人均办案362件

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网上购物等六类案件4859件

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6人

昨天,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海鹰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2017年,杭州在公共安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以及反腐、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得怎么样?“两院”报告都有详细的数据反映。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成绩单”

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02025件,审结290059件,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5.5%,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法官人均办案362件,同比增加57件,超全省平均数47件,是全国的2倍。其中,市法院收案18451件,审结17652件,同比分别上升9.6%和9.1%;此外,还办结减刑、假释案件9175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刑事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55件,判处被告人15072人,同比分别下降5.9%和6.1%。

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3件118人;坚持追逃追赃并重,依法审结“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对潜逃在外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60人,有效遏制毒品蔓延,净化社会环境。

严惩危害民生领域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64件;审结电信网络犯罪、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11件。

妥善审结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涉案标的达156亿元、被害人达24万余人、被告人达21人的“龙炎集团”特大非法集资案,主犯黄定方、蔡克意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民事审判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权益的保护,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10303件。

依法审结房屋买卖及租赁、建筑工程等涉不动产案件5737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涉企案件138992件,涉案标的额1156亿元,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及民间借贷案件62380件,涉案标的额682.3亿元。

设立全国首家证券期货纠纷巡回法庭,快速、低成本解决投资者纠纷,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服务保障创新活力之城建设

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动漫游戏产业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案件4654件,同比上升34.5%,“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著作权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共执结案件90536件,同比上升22.3%;执行到位标的202亿元,同比上升57.7%;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等核心指标明显提升。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共对24547人限制高消费,对1810人禁办护照、对712本护照宣布作废,对602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5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

全力抓好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

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共受理互联网上发生的购物、小额金融借款、著作权和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等六类案件4859件,审结3064件,一审息诉服判率达98.5%。

推进各项全国性改革试点

制定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范,共有85起案件适用了证人出庭制度,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有序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共审结试点案件5868件6679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8.1%。通过认罪认罚,有力敦促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受偿率同比增长30%。

2018年主要工作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非法集资等新型网络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深化平安杭州建设。

全力建设杭州互联网法院,着手筹建互联网法治研究院,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为全国、全世界贡献网络空间治理的“杭州样本”、“浙江经验”、“中国智慧”。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成绩单”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批准逮捕6519件8916人,提起公诉11565件16301人。

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68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8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01人。

依法起诉“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龙炎”特大非法集资案、“电商代运营”系列网络诈骗案等典型案件。

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1009人,不起诉9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捕2118人,不起诉2309人。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件152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100人。

立案监督环保、食品药品领域案件61件71人。

依法办理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9227件,其中,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765件,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假释65件,全部被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采纳。

服务保障民生

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381件次,妥善处置“望洲”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能达”公司虚假广告案引发的被害人群体访。

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8件395人,不起诉157人,不起诉率近40%,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

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预防延伸,推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推进改革创新

全力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共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6人,已提起公诉21件26人。成功起诉了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余建军贪污案,这是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第一起监察委员会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180件800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达49%。

2018年主要工作

重点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

积极参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继续完善智慧辅助办案系统,搭建多功能智慧检务信息化平台。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努力为实现庭审实质化提供“杭州检察样本”。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