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审议并表决《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2.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和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8年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7.审议并表决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9.审议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王文序、陈海鹰为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10.审议并表决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11.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