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月3日上午 10时30分,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12时前,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2月3日下午 1时整,各代表团活动: 1.推选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2.酝酿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讨论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4.学习会议须知,明确会议注意事项; 5.明确代表小组召集人,确定记录员、生活员。 各代表团活动后,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临时党组织活动。 2时整,举行市“两会”全体中共党员会议。 3时整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表彰会结束后,举行预备会议: 1.选举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2.表决会议议程草案。 预备会议结束后,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1.推选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 2.通过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3.决定会议副秘书长; 4.通过会议日程草案; 5.讨论通过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6.讨论提出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7.讨论提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2月4日上午 9时整,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开幕式。 市人民政府市长徐立毅作政府工作报告(含2018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说明)。 2月4日下午 分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含2018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 2月5日上午 分组(或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含2018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讨论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11时整,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含2018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对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并通过该办法草案; 3.听取各代表团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并通过该办法草案。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2月5日下午 2时3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1.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 2.讨论提出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 3.讨论提出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4.讨论提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结束后,召开会议临时党委扩大会议。 2月6日上午 分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推荐监票人。 2月6日下午 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推荐监票人。 4时30分,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2.讨论提出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月7日上午 分代表团(或分组)讨论会议关于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 10时30分,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对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并通过该建议名单草案; 2.听取各代表团对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并通过该建议名单草案; 3.通过监票人名单草案; 4.讨论通过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 5.讨论通过2018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 6.听取各代表团对六个报告决议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会议各项决议草案。 2月7日下午 2时30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通过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3.票决杭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4.表决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杭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闭幕式: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讲话。 (会议闭幕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