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开展乡镇(街道)文物工作考评
发布时间:2018-06-09 16:52:08
2017年初,长兴县出台了乡镇(街道、园区)文物工作考评办法。日前,2017年度考评工作正式启动。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明查与暗访、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过程中,考评组成员在认真查阅台账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一线,分成五个片区,脚步遍及全县17个乡镇(街道、园区),实地查看重要文保场所,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现状,掌握考核所需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考评组与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文物领导、文化站长进行座谈,开展面对面交流,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文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点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和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对全县文物工作提出了建议。考评工作结束后,县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还将形成书面考核评价,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考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园区)的文物工作职责。(长兴县文广新局文物科)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陈峰平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