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文物志》通过初审
发布时间:2019-01-28 14:09:20

《浙江通志·文物志》通过初审

浙江省文物局

1月18日,省文物局在杭州组织召开《浙江通志•文物志》初审稿专家评审会。评审组由《浙江通志》副总纂、教授廖曰文,浙江省方志办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张勤,《杭州市志》执行主编李忠民,《浙江通志》责任编辑、研究员汤敏,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宋烜,浙江省文物局原副局长陈文锦,浙江自然博物馆原馆长、研究馆员康熙民,浙江省博物馆原副馆长、研究馆员鲍复兴,中国丝绸博物馆原副馆长、研究馆员徐德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馆员陈元甫等10人组成。

评审会上,《浙江通志》副总编童芍素发表讲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柳河致辞,省文物局副局长曹鸿主持会议,《浙江通志•文物志》主编李小宁汇报编纂工作情况。

经听取汇报、讨论审议等环节,评审组对《文物志》初审稿质量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文物志》初审稿观点正确,体例基本规范,条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较为全面,重点较为突出,记述基本完整;资料详实,基本上能客观全面体现浙江文物工作的发展脉络、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达到了地方志书作为资料性文献的编写要求。评审组同意《文物志》通过初审,并提出了志稿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童芍素在讲话中就《文物志》的评审重点、原则以及初审会后工作安排提出了要求。她强调,《文物志》要充分体现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基本观点、立场,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要全面收集资料,从严把关志稿质量,使《文物志》全面、系统、客观反映浙江文物事业从起始发端到2010年底的全部历程,切实反映出浙江文物事业发展的行业特点、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

柳河在致辞中,对专家们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全体编纂人员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回顾了《文物志》自2011年11月启动以来的编纂历程,并就进一步做好《文物志》编纂工作提出了要求。

《文物志》是《浙江通志》中的一部重要志书,是浙江文博领域第一部省志。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文物局于2011年11月启动《文物志》编纂工作。在省文物局历届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参编单位和全体编纂人员的共同努力,《文物志》初审稿于2018年9月中旬成稿。此次通过初审,标志着《文物志》编纂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按时保质完成《文物志》编纂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作者: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