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开展《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9-01-28 14:13:19

丽水市人大开展《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丽水市人大开展《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浙江文物网 陈芳红

1月9日—11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远、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炀德、市法制办副主任吴成钢、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吴立华等领导和专家组成。

丽水九个县市区都有龙泉青瓷窑址的遗存,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的有465处,其中龙泉、庆元古遗址最集中,其次是云和、莲都,明代是青瓷生产最辉煌时期。2016年龙泉窑大窑—金村遗址正式入选“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首批遗产点名单,2017年12月,大窑龙泉窑遗址被公布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由于遗址保护和遗址公园建设,涉及征收拆迁、环境修复、土地利用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复杂问题,急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立法计划安排,由市文广局负责起草了该条例。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庆元县竹口镇竹上村省级文保单位潘里垄瓷窑址、上垟村国保单位大窑龙泉窑之上垟窑址,龙泉市小梅镇大窑村、金村国保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听取了两地政府关于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市文广局副局长吴立华在座谈会上介绍《条例》起草的背景及起草过程。2017年10月启动了立法筹备工作,组建了立法研究项目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工作标准,以国家、省文物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收集国内各省市重要考古遗址和海丝申遗立法的相关资料,组织编制《立法参考资料汇编》两集。立法小组多次赴龙泉、庆元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遗址现状、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听取和征求所在地文物、公安、水利、环保、法院和乡镇、村两委等各相关方面的建议意见。

市人大教科文卫专家咨询组成员、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淑华解释《条例》的主要内容。目前《条例(草案)》共34条4800多字,分总则、保护管理、研究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对管理协调机制、保护区划分类管理、补偿机制、研究和利用、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了具体说明。

公安、水利、环保、法院等相关单位,乡镇、村两委以及业余文保员等围绕《草案》展开热烈讨论。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将在下一轮的《条例》审查中进行补充和完善。(丽水市莲都区文保所)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陈芳红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