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省级评审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5-02 03:37:25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省级评审会召开

4月19日下午,受浙江省文物局委托,温岭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评审会。来自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台州市博物馆等单位的专家,温岭市相关部门、大溪镇、村负责人参加评审。梁丽萍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及各部门代表对《保护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专家组认为《保护规划》的编制在总体上来说科学合理,基础调查较详实,规划内容较全面,规划定位基本准确,提出的文物保护和利用措施基本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通过评审。同时,应根据遗址埋藏区分布区域调整保护范围,根据历史环境和现状妥善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建议将古城外城考古、保护与研究纳入近期规划。

下一步,规划编制单位将根据此次评审会专家组的意见,对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位于温岭市大溪镇里宅、大岙、塘山等村,由古城遗址和塘山古墓组成。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2年、2006年、2008年、2016年对大溪东瓯古城遗址共进行了四次调查勘探与试掘,确定了古城遗址的时代、范围及四至界线等,并召开了大溪东瓯古城遗址研讨会。确定大溪东瓯古城遗址是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处东瓯国城址,填补了我国秦汉考古中关于东瓯国考古的空白,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2015年《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专项保护规划》编制经国家文物局立项与经费申报,2016年实施规划编制前的再次考古勘探,2017年委托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规划,至2018年底完成村、镇及各部门的意见征求与方案初评,几经修改、补充与调整,形成了提交这次评审会的成果。(温岭文保中心)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张珍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