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余杭区鸬鸟镇新四军随军被服厂旧址修缮工程开工,这是余杭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有关意见组织实施的重要项目之一。
新四军随军被服厂旧址,位于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茅塘自然村,建于民国初年,2009年被列为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平面为三合院形制,南侧设辅房,北侧为庭院。一进三间两层两厢单檐结构,明间为抬梁式。总占地面积 380.3 平方米。1945 年 3 月,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纵队在余杭西部山区整训,随军被服厂设在茅塘。被服厂主任岳得义,共有战士 100 余名,其中三分之二是女战士,有 40 余台缝纫机和一批汽灯等生产工具。被服厂自成立以后,因地制宜,利用简陋工具进行生产,从临安等地运来白布,买来灰色染料,用浴灶代替染缸,制作衣裤。制成后的军装,靠战士和群众用肩挑,送往新四军苏浙军区所辖部队,为新四军取得战斗胜利提供了后勤保障。
由于该建筑年久失修,瓦屋面多处漏雨破损,楼板、楼楞严重霉烂,墙体浸水,导致建筑物主体处于危险状态,且对参观群众产生严重安全隐患,急需修缮。此次修缮,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文物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了修缮方案,并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许可后实施。
当天,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鸬鸟镇人民政府,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旧址现场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召开了设计交底及修缮开工会议,对文物旧址修缮的原则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了重申,对施工节点和质量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修缮也是新四军随军被服厂旧址保护展示利用提升工程的一个组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根据旧址修缮进度,旧址内部革命史迹展陈提升工程也将进场施工。(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