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梦里老家”,为丽水留住乡愁——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掠影
发布时间:2019-12-08 14:56:07

“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每一个中国人规划的一幅蓝图,是城镇化的目标所在,也是普罗大众共同追求的生活愿景,这一抹乡愁是离乡人对家的思念,对情的眷念。可伴随着城镇化车轮的疾驰而过,现今,不少传统村落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销声匿迹。

有人说:“每座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书,不能没等我们去认真翻阅,就让这些古村落在城镇化的大潮中消失不见。”2012年至今,国家公布的五批6819个中国传统村落中,丽水占据257个席位,占全省总数的40.4%,数量位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三——傲人的数据有力地证明着,丽水的传统村落保护正走在全国前列,丽水人的乡愁有了可寄托的归宿。

探索传统村落保护

“丽水方案”

制定规划,科学保护。遵循“一县一规、一村一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保护理念,开展了三个层面的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在市域层面组织开展“处州民居”风貌特色研究,编制完成《丽水市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特色研究》,提炼出“硬山坡顶石墙裙,前庭后院小楼房”的处州传统民居建筑特色,为各县(市、区)传统村落建筑风貌保护提供指导。在县域层面,对传统村落进行了全面普查,确定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和对象,根据不同传统村落的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常住人口情况等诸多因素,提出近、中、远期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实行差异化保护。同时,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全面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所有村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要求,否则不予审批。目前,列入前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的158个村的保护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

完善立法,法律保护。2018年开始,积极探索我市传统村落立法工作,启动编制《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该条例对我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保护利用措施进行了明确,并对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处罚规定。目前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维护好传统村落风貌,传承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也有利于推进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大投入,强化保护。丽水传统村落数量众多,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地方财力有限的状况下,我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保护——积极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目前全市前四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156个村累计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4.68亿元。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如我市缙云河阳村、景宁西一村、龙泉大窑村及金村村、松阳六村村等六个村被列入国家文物保护成片传统村落目录,获得国家文物局9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松阳县被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列为“拯救老屋行动”项目整县推进试点县,获得专项资金4000万元。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满足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建筑的修缮和利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传统村落共吸收民间资本投资超过10亿元。

注重传承,活态保护。重视传统村落文化的活态传承和保护,将传统建筑风貌与传统文化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当中,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留村庄结构功能相结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等保护政策。今年我市选择莲都区堰头村、官桥村,龙泉市下樟村,松阳县杨家堂村、界首村等5个传统村落作为丽水市“中国传统村落”基础信息系统试点,通过系统建设,对中国传统村落的村落环境、格局风貌、传统建筑、传统文化、历史要素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全系统、全领域、全数字记录整理,对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进行全面记录,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目前这五个村的数据采集及建档全部完成,基础信息系统已初步建成。

打造传统古村落

“丽水样板”

明确保护发展思路。定制出“12345”的乡村文明复兴之路——“1”是坚持“活态保护、有机发展”这一理念;“2”是使用“最少、最自然、最不经意的人工干预”“充分利用本土、原生态、低碳环保材质和废弃建材,充分利用生态环保技术”两种手法;“3”是做到原生态风光、原真乡村风情、原味古朴沧桑历史感三方面维持;“4”是达到“风貌完整、舒适宜居、富有活力、人文和谐”四方面目标;“5”是传统村落整村风貌,传统民居生命力,传统村落经济活力,传统村落优良文化基因,低碳、生态、环保生产生活方式五方面复活。

促进民居改造利用。把乡村振兴工作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民宿经济有效衔接,并引入民间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在不破坏村落整体形态、使用传统建造材料和工艺的前提下,拆除少量破败无法修复使用的老建筑,对不协调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对有历史建筑、民居进行保护和开发;组织村里老工匠、老手艺组成修缮队,在村庄保护开发确保做到传承工艺、修旧如旧,培养了一批掌握传统乡村建筑营造技术的施工队伍;鼓励村民开办民宿,对自家建筑内部使用功能进行改造提升,对房前屋后进行整体美化,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取得实际收益;推进混合经营体制改革,探索“村集体+政府+工商资本”合作社模式,通过房屋、田地、农户长期租赁、入股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开展整村保护和适度开发。

激发内生经济活力。以传统村落为底本、以优良生态环境为支撑、以乡土民俗风情文化为依托、以摄影写生等艺术创作为媒介,做好“传统村落+”文章,推动村落业态融合发展。“传统村落+农业”——立足“一乡一品”“一村一特”精品农业线路,抓好原种农业、自然农法基地建设,推进原种农业基地建设。“传统村落+旅游”——精准定位艺术创作、休闲度假、运动健身、养生养老等小众化细分市场,大力推进特色旅游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民宿村”“画家村”“摄影村”“户外运动休闲村”。“传统村落+文化”——创建“乡乡有节会、月月有活动”的民俗节庆展演机制,深入挖掘当地文化资源价值。

来源:丽水日报   作者: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