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杭州提高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各区县(市)涨30—80元不等
发布时间:2018-06-29 15:11:17

本报讯 好消息!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州市各区、县(市)的低保标准都涨了!

不同区县(市)提高数额不同: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5元,涨了38元;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涨了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4元,涨了30元。

此次低保标准调整按不低于上年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测算,是杭州市自年初低保标准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脱钩后,首次实现与全市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

今年起,以后每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间统一为7月1日起执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叶元青 记者 史洁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