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州网>>热点专题>>杭网聚焦>>  
 
长兴:警示教育建议书 对症下药开出警醒“良方”
2019年05月31日 09:56:45 星期五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县农业农村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你单位共有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1人……建议你单位结合以上违规违纪案件,有针对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近日,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党委负责人收到了一份来自县纪委监委的警示教育建议书。

随着警示教育月活动逐渐进入高潮,为了保持警示教育热度不减、准心不偏,长兴县纪委监委开出了“建议书”这张警示教育“良方”。

“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以后,很多单位都按照要求开展了规定动作,但我们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警示教育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没有结合本系统实际,针对性不是很高,效果也不是很好。”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霞介绍道。

为了进一步凸显警示教育的实效,避免走过场、搞形式,县纪委专门对十八大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名单进行了梳理,按照违纪类型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向每个单位发出建议书,提醒相关单位党组织结合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本系统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发出警示教育建议书15份、建议20条,已完成18条。

“回去之后,我们马上排查风险,决不能让凤凰村那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村里!”,参加完泗安镇警示教育大会后,初康村党总支书记董少奎下定了决心。

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建议,泗安镇纪委书记周橙橙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详细通报了去年查处的凤凰村原党支部书记桂英忠等人职务侵占案。“虽然平时我们一直在强调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村干部的风险意识还不够强。借助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把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掰开来讲一讲,比起以往的泛泛而谈,效果要好上很多。”周橙橙很有信心地说道。

事实上,为了牢固树立警示教育的实效导向,长兴县纪委监委开出的“良方”不止一张,比如:对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梳理汇编,印发《小微权力行使二十问》;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打造“三大课堂”等等。

据悉,就在刚刚召开的长兴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出,要把本轮被巡视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的一项内容。

“警示教育月活动结束后,我们将对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在平常、抓出经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周夏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