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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
2019年07月16日 00:29:51 星期二  杭州网

6月25日,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金健勇同志学习。

金健勇,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城南派出所所长,一级警督警衔。金健勇在工作中严格律己,鞠躬尽瘁,曾先后获“最美杭州人”、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杭州市“十佳人民警察”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2018年9月19日凌晨,金健勇在连续工作48小时后,突发脑溢血倒在值班岗位,虽经多方竭力救治,始终处于重度昏迷状态。6月2日,金健勇因医治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于6月13日作出批示:金健勇同志是一名优秀党员,也是一名优秀公安民警,他敢于担当,忠于职守,热爱人民,值得我们学习。

《决定》指出,从警23年来,金健勇同志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秉持“人民在我心中、我为人民服务”理念,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竭诚为民、鞠躬尽瘁,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是浙江公安队伍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的杰出代表,是新时代红船卫士的优秀楷模,也是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弘扬英雄事迹、激发队伍士气,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省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要学习金健勇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如磐的初心使命,他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赤胆忠心、忘我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倒下前,他已连续工作48个小时,还打电话通知同事到单位商量工作,未合上的笔记本上清楚地记录着各项业务工作进度。学习他牢记宗旨、赤诚为民的公仆情怀,他秉持“为人民做点事就是人民警察价值所在”的理念,始终把辖区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事事为群众着想,处处为群众操心,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难事、琐事、烦心事。他病倒后,每天都有市民群众跑来医院看望,富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台有无数的留言和祝福,辖区群众都在为这位“人民的好所长”祈福。学习他不畏艰险、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他多次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真正做到了“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2018年7月25日,在处置一起扬言自焚警情时,面对当事人即将点燃煤气瓶的危急关头,他不顾自身安危,第一个冲上前去抢下嫌疑人已经点燃的打火机,及时制止了一起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突发事件。学习他忠于职守、勇于实践的职业操守,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仅4年的金健勇就成为经侦战线骨干,并在全省首开以诈骗罪处理非法典当租赁车辆犯罪的先河。2004年,他调任刑事技术中队指导员1个月后,就用专业知识成功协破震惊富阳的“包某杀人案”。

《决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向金健勇同志学习的热潮,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对标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紧扣“‘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主线,把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与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投身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自觉做到学先进、见行动、比贡献、做示范,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勇当时代先锋,为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护航“两个高水平”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作者:通讯员 陈谊 记者 李建刚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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