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免单券,大家都想领!当你达到商家的要求,开开心心去领券的时候,被商家告知:券不发了,热情就像被一盆凉水从头浇到尾……最近,市民简女士就经历了这样的遭遇。
事情还得追溯到“三八节”期间,简女士说,自己3月5日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家转发的一张截图,上面写的是水晶城购物中心推出的女神节餐饮免单券活动,“券面面额50元,而且没有使用门槛,我觉得操作起来挺简单,就也跟着转发了。”简女士说,因为截图要在朋友圈里停留一天,等到自己3月7日去商场领取的时候,客服说不发了。
简女士很生气,商家怎么好出尔反尔呢?一开始发券的时候,也没有写先到先得或其他限制条件,这不是欺骗消费者么!
说好的50元免单券 商家为何出尔反尔
记者在水晶城购物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看到,2.28日、3.2日商场分别发出文章推送,3.1日——3.10日之间,只要消费者在朋友圈转发截图,并保留一天,便可以到商场客服领取餐饮免单券一张(限女性顾客),券面金额为50元,无使用门槛,使用时间是3月8日——3月10日。
然而,活动持续到一半,突然被取消了。3月5日,水晶城购物中心又发出了一条推送:因女神餐饮券发放总量已超出餐饮门店服务承载,为保证已发餐券的优质服务和商场安全,2019年3月5日19:00起,通过朋友圈转发途径的女神餐饮券将停止发放,所有已发的餐券可正常使用。
记者拨打水晶城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解释称,目前商场已发出了2000余张餐饮券,但是后面现场有太多消费者过来领券,场面一度造成混乱,出于安全考虑,大关派出所临时叫停促销活动。
“当初发券的时候没有做过应急预案么?”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会将汇报给领导,请领导回电,等了一下午没有回复,记者又一次拨打了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改口称此事应该咨询公司企划部,然而给到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收到相关投诉 目前已完成消费调解
记者将简女士的投诉内容反映到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复说,属地的大关市场监管所最近也收到了十余起相关投诉,目前已完成消费调解。
“分两个时间节点,3月5日19:00前通过朋友圈转发的消费者,通过调解都领到了免单券;在这之后转发的消费者,考虑到商场承载量,商场便不予发放。”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商场第一次做促销活动,没有考虑到自身承载量,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3月5日被紧急叫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想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大关市场监管所对商场作出提醒,商场在做促销活动时,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保障消费者安全。
律师称:商场有权利撤销要约 虽不违法但不正义
记者咨询了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朱博夫,朱律师称,消费者通过转发,只需拿着符合条件的手机朋友圈截图,商家便会给予一定承诺,这是一个要约承诺的过程。
“在这期间,商场有权利撤回要约和承诺,且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公告等公开的形式,将意思传达出去,从法律层面来说,没什么问题。”朱律师说,商场这一行为虽不违法,但不正义。
朱律师进一步解释到,作为商业管理公司,其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并向属地派出所报批,而且商场在已发现人流量较密集、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应及时进行疏导。“在后续撤回要约的通告上,至少商场是没有做到位的,与前面发出要约的影响范围未能相对应。”
记者手记:《民法》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诚信原则,虽然活动是被派出所叫停,但也是由于商场企划的瑕疵、过错导致。
既然做出承诺,就要言而有信,中途变卦,对商业信誉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呼吁商场办活动之前要谨慎,不能为了吸引人气,把消费者的热情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