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成长,我们该为乡村教师做点什么 |
2019年09月07日 10:48:59 星期六 光明日报 |
编者按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而教育中的核心力量教师,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引路人、见证者。让每一个农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东北师范大学自2016年开始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十三五”以来,国家政策强力支持农村教育发展,乡村教师队“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初步形成。但与此同时,乡村教师个体生存发展空间狭窄、职业倦怠问题不容忽视。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近乡村教育,关注乡村教师的成长。 政策扶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国家政策强力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现:农村教师师德师风和政治素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结构趋于合理,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教师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乡村教师队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初步形成。 师德师风加强,政治素养提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农村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师德建设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师德监督与查处机制不断完善,违反师德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东北师大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状况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显示,2018年有98.9%的校长认为:农村教师能够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补充渠道多元,结构渐趋合理。当前,“公开招聘+政府计划”相结合的农村教师补充渠道基本形成。调查显示,2017年通过“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城乡交流”等各类计划到农村任教的教师占总数的26.7%。随着补充渠道拓展,农村学校师生比与师班比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短缺问题得到很大缓解。同时,农村教师的年龄结构与学科结构均得到优化。调查显示,30岁及以下教师占24.7%,31岁到40岁占33.6%,41岁到50岁占27.8%,51岁及以上占13.9% 学历层次提高,职后培训强化。农村教师招聘选拔严格坚守学历底线,强调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农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提高,师范专业比例达到较高水平。调查显示,农村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占93.4%,农村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84.5%。农村教师在职培训力度加大,有效保障了农村教师“充电”。通过培训,69.0%的教师认为自身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得到了较大促进。 待遇持续改善,生活质量提升。近年来,国家持续关注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福利待遇问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工资水平与生活质量有较大提升。多数省份除了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外,还积极促进工资水平与生活质量提升。第一,结合当地实际与教师需求,推进落实包括乡镇补贴、边远艰苦地区津贴、民族地区补助等教师津补贴政策,共同促进教师工资水平提高。第二,通过全面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安居条件,促进教师住房舒适体验。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乡村教师体检和重大疾病救助(部分省份)等福利政策,提升教师职业的“认同感”。 不容忽视,农村教师发展仍面临重重困境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家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和农村教师队伍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农村教师个体生存发展空间狭窄、福利配套不足、身心倦怠的问题不容忽视。 多学科教学常态化,年轻化与老龄化共存。近年来,乡村学生数减少但班级数并未同步减少,乡村学校呈现小规模化和小班化特点,按师生比标准配置乡村教师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加上地方编制供给与需求尚不能实现完全匹配,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现象十分普遍。部分县城学校因学生进城出现大班额,教师数量紧张。而乡村年轻教师流动性高,致使乡村学校出现年轻化与老龄化并存的局面。调查显示,非县城学校中30岁及以下教师占25.2%,高于县城学校的18.1%;同时,非县城学校中50岁以上教师占14.40%,乡村学校则高达到18.2%,远高于县城学校的7.6%。 毕业院校层次偏低,培训供需匹配不高。尽管近年来新补充农村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高,但农村教师第一学历与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层次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显著改观。调查显示,农村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占45.3%,农村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占28.8%;农村教师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包含省属“211”)和部属高校的比例仅为4.2%,省属普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也仅占25.3%。部分地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滞后、编制不足,县级教师培训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能力欠缺、培训相对薄弱。培训没有完全关照到农村学校和农村教师的特殊需求,部分教师参培意愿不高。 待遇吸引仍然欠缺,身心健康不容乐观。首先,农村教师发展空间狭窄,生活待遇较低、吸引力明显不足。调查显示,云南、四川、甘肃等地由于财政保障能力薄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多、范围广,解决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存在一定困难,贵州、新疆等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困难,陕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分档不明显,重庆、广西、吉林、河南教师收入较低问题突出,部分县市还存在着历史性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其次,农村教师生存空间狭窄,教师配套福利待遇不完善、职业倦怠明显。再次,农村教师体检制度落实不到位,身体健康状况不佳。 开齐良方,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农村教师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力量,必须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才能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缓解城市教育压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补充与留任同步推动,保障农村教师稳定性。受城镇化、全面二孩等因素影响,乡村出现大量小规模学校,在教师编制配置上要关照“乡村小规模”特征,考虑乡村学校对教师编制的真实需求,兼顾班师比、科师比、教师工作量等标准,科学配置乡村学校教师编制。县城学校编制配备要考虑城镇化、“大班额”等新情况,加强区域内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力度。严厉禁止地方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占用教师编制。非教学岗位用人,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为专任教师“腾编”。积极开拓新的教师补充渠道,落实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讲学制度,鼓励更多地方实行农村定向培养政策。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吸引力,强化青年教师稳定性,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实现农村学校常态化、高效化运转;打造农村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提高农村学校尤其乡村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 入口与培训双重把关,实现农村教师高质化。在严把“学历关”的同时,加大对高层次院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支持力度,适度提高农村教师准入门槛;改革招聘选拔方式,如面试前置,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让农村学校招到真正适合教育教学岗位的教师。推动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强县级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整合县级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一支适应本地区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业化培训团队;分层、分类、分岗按需施训,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探索教师自主选学“菜单式”培训,推动“量身定制”个性化研修;研制农村教师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加大培训质量监管,使培训真正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教师专业发展。 待遇与福利系统保障,提升农村教师幸福感。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提升是稳固农村教师队伍、激发农村教师活力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提升有赖于良好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一方面,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明确各级政府在决策、实施、评估等方面的权责。中央要不断完善“奖补”机制,省级政府应加强统筹,县(区)政府应建立必要的专项资金,通过三级政府之间的流畅互动,提高政策效力。另一方面,科学把握农村教师的实际需求,努力实现农村教师生活质量提高。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要“提标扩面”,要改善农村教师住房与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农村教师交通补贴、健康体检、大病救助等制度,为农村教师生活质量提升“开齐良方”。应精细化设计农村教师生活福利保障制度,因地制宜地满足农村教师需求。 |
作者:邬志辉 编辑:张翟 |